报名条件
原则上小学入学政策年龄为截至2020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
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办理。无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得放宽入学政策年龄,不得超班额、超计划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无法办理电子学籍的不足龄儿童入学。
自2020年秋季招生开始,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享受市、区指标到校生政策。
一\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公办学校按照“线上线下同步报名、线上登记校验、线下审核”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登记。
1.本区居民子女入学。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小学和初中报名登记依据材料主要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等。入七年级就读的还需要提供小学当年颁发的毕业证书。
非住宅用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和共有房产不能作为本学区入学依据。
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挂靠在某一亲友处(非适龄儿童、少年的直接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某亲友处,但在城区无房产且不在城区实际居住和工作,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籍不在本区,另一方在本区工作,其户籍随另一方在本区生活并实际居住的,以实际居住地(房产证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
(2)房屋拆迁户。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和原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拆迁后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原则上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证地址)所在地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3)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其父母双方均未购房,户口从未迁移过,且实际常住,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可依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
(4)全家已实际入住,非因本人原因未办理房产证、未迁移户口的,凭购房合同和发票、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有效凭据,经调查核实后,在实际居住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5)因故未取得房产证的城市低保家庭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调查核实后,在实际居住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6)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人民法院或者民政部门认可的抚养人(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在实际居住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7)自建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与自建房住址相一致,且能提供房产信息证明(房产证、建筑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之一)及乡、村两级证明材料的,可依据自建房确定其入学学区。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与自建房住址不一致,但能提供无房证明及乡、村两级证明材料的,经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在实际居住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8)其他特殊情况的,由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及区教育局依据政策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协调解决入学问题。
2.随迁子女入学。
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我区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要提供居住证明、户籍证明、经商证明或务工证明、外出就读证明,向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公办学校要按照确定的学区范围,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能随班就读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并为其建立学籍,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父母双亡的孤儿,在实际监护人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实际监护人需提供孤儿证、监护人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等有效证件。
5.其他儿童、少年入学。
(1)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可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
(2)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可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规定执行。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阜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阜疫指办〔2020〕87号)《阜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爱护医务人员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阜疫指组〔2020〕6号)文件执行。
二\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1.招生范围。
民办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三区所属的民办学校在三区招生。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的面试、面谈、评测、考试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与公办学校一致,招生计划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按照“线上报名、摇号录取”的原则实行网上报名、录取。各民办学校要根据免试入学要求和批准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简章,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2.录取办法。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跨县域招生,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实行电脑摇号,邀请人大、政协代表,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
民办学校招生期间,区教育局将派驻观察员,规范学校招生工作。
重点提示
根据阜阳市教育局招生工作安排,阜阳师范学院附中、阜阳师范学院附小、阜阳实验中学招生入学纳入颍州区招生入学工作统一管理。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学生数不超过45人、50人,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严格按招生计划招生,凡超计划招生和考试招生的不予审批学籍。实行严格的转学审批制度,非因学生父母工作调动和原住址变化的不予转学;班额已满的不接收转学;不准先入班后办理转学手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小学学区分布情况
1.阜阳市北城小学:东至东城墙路,南至炮铺街、人民中路(六院北区门前路),西至西城墙路,北至河滨西路。
2.阜阳市北城小学分校(电力明园):东至阜南路,南至人民西路,西至城泉路,北至窦棚沟路。
3.阜阳市北城小学第三分校(祥源校区):东至七渔河,南至颍河西路,西至霞光大道,北至泉河。
4.阜阳市刘?小学:东至阜南路向西接窦棚沟路向南接城泉路,南至人民西路,西至七渔河,北至河滨西路。
5.阜阳市清河路第一小学:①北以奎星路桥南为起点,向东南沿河至文峰公园桥,奎星路以东,南至清河西路;②奎星路以西,北起市民政局,向西至市政府,南至清河西路;③北至清河西路,西至颍淮大道,南至双清路、丹青路,东至颍州中路接双桥路。
6.易景国际小学(阜阳市清河路第一小学分校):易景国际小区。
7.阜阳市阜纺小学:东至颍上北路,南至文峰二村路,西至颍州中路,北至颍河西路(颍州辖区)。
8.阜阳市汇鑫小学:东至西城河,南至鑫泉路、临泉路(包括香格里拉东区),西至汝阴路,北至人民西路。
9.阜阳市清河小学:
①东至颍淮大道,北至清河西路,西至阜南路,南至颍南路;
②东至阜南路,南至西湖大道,西至城泉路(原清河社区),北至双清路。
10.阜阳市东清小学:东至颍上南路,南至淮河路接林颍路、易景路,西至颍淮大道、中清河,北至双清路、丹清路、永昌路。
11.阜阳市苗桥小学:
①东至西清路,南至卜子东路,西至五里路,北至淮河路;
②东至颍淮大道,南至八里松路,西至西清路,北至淮河路;
③东至西清路,南至八里松路,西至五里路,北至三清路。
12.阜阳市龙腾希望小学(苗桥小学分校):东至颍淮大道,南至淮河路,西至阜南路,北至颍南路。
13.阜阳市六里小学:
①东到颍州南路,南至柳林路,西至颍淮大道,北至淮河路。
②东至中清路,南至三清路,西至颍淮大道,北至柳林路。
14.阜阳市九里小学:
①东至颍上南路,南至三清路,西至中清路,北至柳林路;
②东至颍州南路,北至三清路,西至颍淮大道,南至润河路。
15.文峰办事处中心学校(文峰小学):
①西起奎星路桥北路北沿河(颍州辖区),南至林带路,东至颍州中路,北至临泉路;
②西至颍州中路,北以文峰二村路为界,向东至清光路,永青路,南至永昌路。
16.阜阳市莲池小学:西至清光路、永青路,南至永昌路、七里长沟,北至文峰路、桃园新村、时大庄,东至桃园东巷、周庄东巷、赵小庄。
17.阜阳市七里河小学:东至七里长沟,南至七里长沟,西至桃园东巷、周庄东巷、赵小庄,北至河滨东路。
18.鼓楼办事处中心学校:东至解放中路,南至颍河西路,西至西城墙路,北至炮铺街。
19.阜阳市东城小学:东至东城墙路、奎星路,南至清河西路、市民政局(颍州辖区),西至颍淮大道、解放南路、解放中路,北至人民中路。
20.阜阳市附小学校:东至解放南路、颍淮大道,南至清河东路,西至林清路、西城墙路,北至颍河西路。
21.阜阳市颍州区搬井小学:东至西城河,南至人民西路,西至阜南路,北至河滨西路。
22.阜阳市南京路第一小学:东至汝阴路,南至颍河西路,西至七渔河,北至人民西路。
23.阜阳市南京路第二小学:东至鑫泉路接阜南路接双清路接城泉路,南至西湖大道,西至七渔河,北至颍河西路。
24.阜阳市南京路第三小学:北至西湖大道,东至阜南路,南至淮河路,西至七渔河。
25.清河路一小温莎分校:北至淮河路,东至南京路,南至机场路,西至七渔河。
26.五里示范小学(苗桥小学分校):东至西清路,南至三清路,西至南京路,北至卜子东路、淮河路。
27.八里小学:东至南京路,北至机场路,西至七渔河,南至八里社区辖区。
28.阜纺小学分校(东坡小学):
①北至三清路,东至五里路,南至八里松路,西至南京路。
②北至八里松路,东至西清路,西至阜南路,南至润河路。
城区中小学学区分布情况最终以学区分布图为准。其余学校由所在中心学校划分,上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查批准后实施,并由各中心学校在各自校园内及校园网站上公示。
中学学区分布情况
1.阜阳市第十五中学:东至颍州中路,南至西湖大道,西至阜南路,北至临泉路。
2.阜阳市第十八中学:东至沙河路接七里长沟向北接颍上北路,北至文峰路,西至颍州中路,南至颍南路。
3.阜阳市颍州中学:东至东城墙路,南至颍河西路,西至阜南路,北至河滨西路。
4.阜阳市民族中学:①东至东城墙路,南至临泉路,西至阜南路,北至颍河西路。②东至颍上北路,南至文峰路,西至颍州中路,北至颍河西路(颍州辖区)。
5.阜阳市第六中学:东至七里长沟,南至七里长沟,西至颍上北路,北至文峰路、河滨东路。
6.阜阳市第十七中学(颍西中心校):东至城泉路、接颍河西路、接阜南路,南至卜子东路,西至七渔河接颍河西路、霞光大道,北至泉河、河滨西路。
7.阜阳市第二十二中学(清河中心校):东至颍州南路、颍上南路,北至颍南路、西湖大道向南接阜南路向西接卜子东路,西至七渔河,南至清河办事处辖区(去除城南中学学区)。
8.阜阳市城南中学:东至颍淮大道,南至八里松路,西至五里路,北至柳林路。(暂定)
9.阜阳实验中学:东至阜南路,南至颍河西路,西至城泉路,北至河滨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