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入学政策年龄最新规定,放宽入学政策年龄最新消息

时间:2023-07-19 20:16:24 华夏高考网

为进一步做好市直小学一年级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0〕4号)和《黄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区域内实际,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入学政策年龄

2020年市直小学入学政策年龄为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见附件1),报市教育局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二、公办小学入学

(一)学区划分

市实验小学:北海路?苹果山路?徽山路?新安路?滨江西路?华山路围成区域。招生计划:5个教学班。

黄山育才学校:北海路?阜上路?新园东路?天都大道?屯光转盘?天井坞围成区域。招生计划:3个教学班。

市新城实验学校小学部:黄山高新区范围内皖赣铁路以北小区,新潭镇长源村、长林村、陈坑村、瓯山村、蕉充村、霞高村居民子女。招生计划:3-4个教学班。

市梅林实验学校小学部:新潭镇梅林村、竹林村、仙林村、仙和村、引充社区以及皖赣铁路以南、仙林村区间道路以西小区居民子女。其中,引充社区属皖赣铁路以北的居民子女可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市新城实验学校。招生计划:3个教学班。

市新潭小学:新潭镇华资社区、新潭村、汗山桥村、东关村、上资村及仙林村区间道路以东小区居民子女。招生计划:2个教学班。

根据义务教育班额要求,原则上小学招生每班不超过45人。

(二)就读学区认定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坚持以户籍地为主,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公办小学入学继续实行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安排入学,租

房协议原则上不得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1.屯溪户籍适龄儿童

(1)屯溪户籍(含高新区,下同)适龄儿童(出生申报或迁入满一年),其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一致的为学区内固定生源,优先安排在学区内小学。户籍迁入时间不满一年的,待固定生源安排后优先安排。

(2)屯溪户籍适龄儿童,其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为准(房产所有权人须为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安排在学区内小学,若学区内小学学位已满,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屯溪户籍适龄儿童,如以祖辈房产入学,须父母双方名下在屯溪区(含高新区)无房产,出生申报时户籍与父母其中一方户籍均与祖辈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从未迁出;如以父母与祖辈共同共有房产入学,须父母双方名下在屯溪区(含高新区)无其他房产。以上两类适龄儿童原则上安排在学区内小学,若学区内小学学位已满,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屯溪户籍适龄儿童,其户籍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外亲属的,属于挂户,不得以户籍地址申请学区内小学,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非屯溪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须提供在屯溪区(含高新区)稳定居住、稳定工作的证明,市教育局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监护人在屯溪区(含高新区)居住情况、工作年限及社保缴纳年限等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就读小学。属外地户籍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回户籍地或父母工作地就读小学。

(三)特殊类型招生

1.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和《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要求执行。

2.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按照《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黄字〔2015〕11号)要求执行。

3.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要求执行。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组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卫电〔2020〕45号)精神执行。

三、民办小学入学

根据省厅相关要求,黄山学校、新世纪学校应在审批地(黄山市)范围内招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筹,但不得跨市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全市网上报名系统实施电脑摇号,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不得接收不足龄学生入学。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由市教育局安排在原学区公办学校就读。

(一)招生范围

黄山学校、新世纪学校仅招收黄山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

根据义务教育标准化要求和民办学校核定的办学规模,各学校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黄山学校2个教学班,不超过90人

新世纪学校1个教学班,不超过45人。

根据《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应当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支付其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各适龄儿童家长在选择民办学校时必须承诺无失信记录。

四、全面实行网上报名

今年市直公、民办小学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审核、分配,并通过政府大数据系统对报名信息进行校验审核,同时辅助以线下审核,预分配名单可通过网上报名平台查询。

(一)网上预报名登记时间

2020年市直各公、民办小学入学预报名登记时间为2020年7月20-26 日,网上报名系统使用指南另文下发。

(二)网上预报名登记所需材料及要求

适龄儿童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平台填报入学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具体所需材料见附件2。

入学登记提供的房产,须为住宅性质,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学区内房产认定。持《购房合同》的,预报名时按无房登记,线下审核时提供购房会同及首付款发票。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市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入学:①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②不按规定时间报名的;③已报名但不按时到校注册的。

五、非起始年级转学要求

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条件及所需材料参照一年级入学要求执行,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方可接收学生转入。屯溪区(含高新区)范围内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从公办学校转入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不受此限制。上一学期结束前1个月或新学期开始前后1周内办理转学手续,初始年级的第一个学期与毕业年级的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学期中途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

各招生学校要成立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和咨询小组,根据本意见制定本校一年级入学方案,招生期间在校门等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公布学校的学区范围和具体地段,公开入学程序。各学校要按照首问负责制要求,切实做好入学咨询及服务工作。

(二)严格执行入学政策

按照义务教育法,各学校不得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公办学校不得跨学区招生,不得拒收学区内符合招收条件的学生,切实保障残疾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控制班额,所有学校实行均衡编班,一律不得设重点班。

(三)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的检查督导

市教育局将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入学程序是否规范,有无超计划招生等违规行为。对违反招生入学政策规定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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