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自身突出问题清单【优秀】

时间:2021-03-26 05:52:44 华夏高考网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自身突出问题清单

*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这就启示我们,要想真正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必须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而认真剖析这些年来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系列问题,我们不难发现,至少有六大问题是我们必须认真面对和彻底解决的。

1一些党员党性意识淡漠,缺乏问题意识、危机意识

由于一些党员在坚持党性的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不鲜明,有的党员不讲甚至淡忘了党性,不仅脱离组织,不向*看齐,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而且组织纪律散漫,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交代的任务,对党的宗旨意识淡化,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严重问题。而随着党性意识的淡漠,一些党员干部越来越缺乏问题意识、危机意识,其背后的本质就是缺乏责任意识、没有使命担当。

2部分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意识形态能力薄弱

一些党员之所以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以及出现拜金主义,安逸享乐,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空虚,逐渐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缺失,对*缺乏信心,对党的理想信仰动摇等,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

3一些党员忽视个人修养,行为不端、道德失范等问题严重

在多元、多样、多变的价值观念影响下,尤其是西方错误思潮的冲击和侵蚀下,一些不能严格要求自己的党员干部没有意识到加强道德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神迷茫、信仰迷失导致其很容易失去方向、腐化堕落,极易出现行为不端、作出道德失范的行为,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有一些党员不愿给自己年迈的父母一些最基本的关爱,更别说爱人民了。还有一些党员不讲组织纪律,不注意个人形象,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更有个别党员个人品质败坏,贪图享乐,奢侈浪费。

4部分党员不喜欢、不认真学习,本领恐慌问题不容回避

由于本领不足问题严重,尤其是不重视理论学习、忽视思想建设,一些党员对工作思想消极,不思进取,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起不到先锋模范作用,有甚者还作茧自缚。更有的党员忘记一个共产党员的职责,没有将党的事业挺举起来,畏首畏尾,得过且过。这些党员的行为都在群众中间造成了恶劣影响,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必须直面和解决的问题。

5一些党员不能正确对待改革开放中出现的问题,看不清道路

有的党员因为党内出现了一些腐化现象、腐败分子,就对党的先进性、共产主义理想产生怀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有的党员因为看到改革开放中出现的信仰迷失、道德滑坡、权钱交易、贪腐横行、两极分化、环境污染等不少问题,就动摇了对*制度的信心;有的党员因为受西方的宪政民主、新自由主义、民主*、“普世价值”论等错误思潮影响,错误地将*解读为“国家资本主义”、“权威资本主义”、“新官僚资本主义”甚至“中国特色资本主义”等,造成了一定的思想混乱;更有的党员将改革开放前后的两个30年对立起来,认识不到这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时期……这些问题都是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和警惕的。

6部分基层党组织纪律涣散,对不合格党员不处理甚至放纵

近年来,一些党员之所以无视党纪党规,屡屡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破坏党的政治规矩,更有的党员公然发表反共反*言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其所在基层党组织存在纪律涣散、组织涣散等问题,对不合格党员不敢处理或者不愿处理,甚至放纵一些谣言“大V”、无良“大V”等问题党员屡屡挑战政治底线、社会底线,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明确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要整顿不合格基层党组织,坚持和落实行之有效的制度。”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自身突出问题清单

石嘴山市在“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对照检查阶段,按照“守纪律讲规矩”要求,深入查找问题,动真碰硬,推动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一、以“守纪律讲规矩”为衡量标尺对照查摆突出问题。党员干部查摆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是否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是否乱发议论、满腹牢骚,甚至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对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做出的决策部署,是否合意则取、不合意则舍,打折扣、讲条件、搞变通;在贯彻执行上是否存在不落实集体决策,搞一言堂、家长制,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研究的不研究等问题;对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明令禁止的事情,是否置若罔闻,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组织不讲真话、不报实情;敬业精神、服从意识不强,对组织决定说三道四、挑肥拣瘦、眼高手低、斤斤计较;工作作风不实,担当精神不够,责任心不强,庸懒散软拖等5个方面18种问题。

二、以“守纪律讲规矩”为镜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一面镜子,对照检查,看是否达标合格。组织党员干部以焦裕禄等同志为榜样,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反复照一照自己。深入查摆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找出正心修身、干事创业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对照党章、党纪、法律、党的优良传统、工作惯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将“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切实贯彻到组织生活会中,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讲成绩,只找问题,实事求是地互相指出要求不严、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真正红红脸、出出汗,使心灵受触动、思想受教育,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三、以“守纪律讲规矩”为工作导向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为促进全市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市“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四个督导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参加组织生活会、党纪党规知识提问等方式,对县区、部门、单位主题教育活动对照检查阶段工作进行督查指导。要求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听取意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思想认识高一层、学习贯彻深一步、对照查摆先一着,切实当好坚定理想的表率、求真务实的表率、遵纪守规的表率,引领广大党员严格要求,实处着力,真正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事业观,坚持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勇于担当,以严与实的过硬作风,推动活动与工作互进双赢、上台阶、上水平。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存在的自身突出问题清单

为贯彻落实省局(公司)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根据《中共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黔烟党〔2016〕43号)安排部署,现就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严格遵循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执行“三严三实”、“四讲四有”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为实践“三大课题”,提升“五个形象”,实现“十三五”时期安顺烟草“515”的总体发展思路和“两保持一增强”预期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强化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促使党员自觉扼守政治底线;强化制度执行,严明刚性规范,促使党员自觉遵守政治规矩,把规矩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

(二)坚持问题导向和标本兼治。聚焦当前管党治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突破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从源头上、根本上建立长效机制,以点带面促进管党治党水平全面提升,确保标本兼治。

(三)坚持严明纪律和严惩腐败。自觉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党规党纪,从严执纪问责,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四)坚持分类指导和强化责任担当。严明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明确责任边界,分层级推动责任落实,分领域细化保障措施、分重点进行督促指导,形成科学合理的责任体系。

三、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责任

(一)党委的主要责任。在省局(公司)党组和安顺市直机关党工委指导下,市局(公司)党委要主动谋划和推进全市烟草党建工作,推进党建责任落实。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及时成立机关党委,重点履行协助、推进、教育、监督和引领责任。

(二)党组的主要责任。各县级局党组、物流中心党组对本单位(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总负责、总把关,主要承担领导、用人、保障、管理责任。重点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企业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经常性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难点热点问题。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培养教育、提拔任用、监督管理,督促干部严守党的纪律规矩。突出党建导向,优先选任既懂业务又懂党建的优秀干部。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正常交流机制。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全面统筹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发展,注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从严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各党组书记是本单位(部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分工范围内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领导责任。

(三)基层党支部(党总支)的主要责任。重点履行落实、统筹、教育、监督和管理责任。在上一级党组织领导下,把党建各项工作最终落到党支部,落到每名党员干部,使党的工作落地生根。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实现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统筹落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党员干部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做好党员发展、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不按时交纳党费、不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处理。认真做好党支部(党总支)按期换届选举、补选改选等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等情况的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监督检查所辖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委员的作用,从严带好队伍、从实做好服务,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党建工作职能部门承担的主要责任。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建工作综合协调机构,不取代有关部门的职责,不承担应由各部门负责的业务工作。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研究重点问题、重要举措,推动有关职能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的落实。人事部门主要承担组织建设,负责干部培养、选拔、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等组织建设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本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服务、协调工作,市局(公司)人事部门还要负责指导和监督下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党内法规的监督执纪问责,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严明“六项纪律”,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政工部门主要承担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基层党建,负责党建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强化全体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武装,负责*宣传教育,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负责党务公开等党务工作,负责党内制度建设的综合统筹。办公室主要负责加强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各级党委(党组)决议的督办工作以党委(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的综合协调、组织工作。

四、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

1.突出理论学习重点。始终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切实增强对*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三个自信”。深入开展以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的纪律教育,广泛开展*和道德教育,让每名党员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大力开展社会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烟草行业的特殊性质和历史使命,更好履行烟草企业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持续改进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根据新形势要求,坚持和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好学习计划、预告、考勤、通报、建档、报告、旁听、检查等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各级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12天,每月至少集中一次,每次至少有3名班子成员作中心发言。对上级党组织的重要会议和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学习。每年开展1次以上法律和党纪党规专题学习。

3.提升思想教育实效性。建立党内经常性学习教育机制,基层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围绕专题学习讨论;党小组要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利用多种信息化手段组织开展党员集中培训,每年组织党员开展2次以上法律和党纪党规党史教育培训。充分利用省内省外红色教育资源,按照就近就地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党员接受党性教育。定期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党员干部培训计划,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确保这两类课不低于总课时的70%,其中党性教育课不低于总课时的20%。开展五大发展理念教育培训。利用好“两个至上”文化大讲堂、道德讲堂、劳模精神等宣讲载体,弘扬*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市公司行业工会每年开展道德讲堂不少于4次,各县(区)分公司分工会每年开展道德讲堂不少于2次。

(二)注重意识形态正面引导

各级党组织要从党的工作全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全面提高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市局(公司)办公室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确保在新闻宣传工作各方面各环节都体现党的意志、反映党的主张。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党组织分管领导、党组织其他成员等责任主体要履行好职责范围内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要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预警和问题处置机制,完善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和研判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加强政治引领和意识提升。严格党员个人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舆论平台的使用要求,在舆论宣传上正确反映党的意志和主张。

(三)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1.严格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定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管理办法,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遇到重要问题或普遍性问题,需要集体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要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监督,市局(公司)领导每年参加1个以上基层单位民主生活会。建立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通报测评制度,对领导班子开展批评、整改事项落实等进行评估。

2.严格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每月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开展活动。党支部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研究支部工作。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党组织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各级党组织书记、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讲1次党课。建立并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3.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检查。定期检查党内生活有关规定落实情况,对长期不参加党内生活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对没有按规定开展党内生活或党内生活质量不高的党组织,要严肃追究党组织书记责任。

(四)充分发扬党内民主

认真学重要批示、重温*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准确掌握蕴含其中的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完善党委(党组)工作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认真执行《省局(公司)关于加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工作协调和重大决策后评估的意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咨询、决策失误纠错改正和责任追究机制,把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可行性研究、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必经程序,努力提高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水平。坚持凡是涉及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必须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无权擅自决定。完善决策落实机制,抓好落实和督查。建立健全上级监督和同级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切实保证党内民主。

(五)从严选好管好干部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选人用人动议提名、考察考核等关口。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政治强、懂业务、懂党建、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制定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干部正常下的机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加强痕迹管理。严肃开展任前谈话,实行谈话对象当面承诺制度,对考察中和平时了解到的问题反映,逐一告知本人予以警示。选好配强各基层单位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推进各基层单位一把手、纪检组长异地交流任职,强化“交流+严管”。选优配强专门的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党务和纪检干部队伍。建立健全新提任基层县级局领导班子成员“试用期”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跟踪考察、动态管理。

2.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建立日常报告事项台账管理,督促干部按规定及时申报、如实申报、规范申报。用好提醒、函询和诫勉等组织措施,发挥弄清问题、体现信任、提醒告诫的作用,把咬耳朵、扯袖子作为干部管理的常态。综合运用谈心谈话、考察考核、信访举报、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多方面成果,及时发现干部思想和行为上的苗头性问题,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严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及证件管理,结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动态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持有证件、因私出国(境)、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继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核实有关干部档案材料存疑的问题,严格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组织认定。

(六)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1.深入持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家局党组九条要求、省委十项规定和省局(公司)党组七项规定,加大巡查力度。畅通群众监督通道,探索电话、手机、网络等实时监督曝光方式,建立通报机制和平台。继续紧盯重要节点、重要部门、重点干部,紧盯“四风”问题新变化新动向,紧盯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持续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检查。发挥正反典型的教育警示作用,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营造抓作风树新风的良好舆论氛围。

2.健全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穿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持续推进各单位(部门)作风转变,认真落实机关联系基层、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采取“五带五结合”等多种方式听取党员干部和职工意见,特别是虚心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劳动模范等先进典型、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使党员干部在联系服务群众中增进感情、提高能力、改进作风。坚持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等制度,切实规范各单位各部门、各级党员干部履职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问题,一律零容忍查处,一律通报曝光。精心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

(七)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

1.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鲜明导向,着力建设“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制定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结和推广支部工作法,规范基层党支部、党小组设置和活动,做到组织全覆盖和工作全覆盖。加强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党支部书记岗位锻炼,选拔优秀基层党支部书记到县局(分公司)领导岗位任职。基层单位专职党支部书记享受同级管理人员待遇。

2.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按时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排查,摸清失联党员、“口袋”党员情况,稳妥有序地处置不合格党员,畅通出口,纯洁队伍。建立党组织、党员信息库,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先锋岗、责任区、公开承诺等活动。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严格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严格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每5年参加干部教育培训需累计达到3个月时间或者550学时以上;提拔任用领导职务,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

3.深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按时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深入开展争创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的“四强”党组织,争做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的“四优”共产党员创建和评比表彰活动。制定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标准,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大力宣传基层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宣传优秀基层干部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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