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问题发言材料
通过这次“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专项治理和党员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内心深处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总结,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意识不强。认识事物只停留在表面,未透过现象看本质,对上级精神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政治理论学习欠缺,只注重表面学习,没能准确把握理论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忽视了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导致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
(二)工作态度不够认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依据,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动脑,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只要还过得去就可以了,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存在急于求成的情绪。接到工作任务,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特别是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更是如此。欠缺创新意识,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局限于上级布置什么做什么,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
二、今后的努力方向
我决心通过这次对照检查,找准问题,抓住产生问题的根源,认清今后努力方向,虚心诚恳接受大家的批评和帮助,弥补思想上和工作上的不足。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益为落脚点,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际相统一。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加强思想理论和业务素质的培养。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使之贯彻到生活和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水平,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用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
(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自身工作特点,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加强本职岗位工作的学习,树立创新的精神,立足现有条件,刻苦钻研,勤奋工作,树立爱岗敬业的的理念。
(三)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服从领导,团结同志,求真务实,尽心尽责,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事,虚心学习,不断丰富自身工作经验,把全心服务的宗旨观念真正落实到工作、生活行动中去。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问题发言材料
*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依据,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当前,市委集中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教育活动,目的就是要通过深入学习、集中培训、严格教育,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净化政治清明的人文环境,进一步加快凝聚“建设鄂南强市、推进绿色崛起”的正能量。作为一名多年接受党领导、教育、关怀的党员干部和一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我深刻认识到守纪律、讲规矩的极端重要性,下面结合个人对*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精神的学习,就正确理解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深刻内涵、基本要求谈几点体会。
一、全面把握内涵做“明白人”。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政治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政治规则、政治纪律、组织约束、优良传统和工作习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就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参与党的政治生活中所应遵守的纪律规定和传统惯例。
不同的历史时期,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内容不尽相同,当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点就是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严守党的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前提下,严格执行*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即:必须维护*权威,决不允许背离*要求搞另一套;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做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明白人”。
二、自觉遵守执行做“局中人”。
正己方能正人。严守规矩是每个党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领导干部作为“关键的少数”,必须成为严守规矩的表率。然而,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部分党员干部思想开始发生扭曲,宗旨意识不强,为民意识淡化,官僚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形式主义、奢靡之风肆意蔓延,最终走上了贪污腐化的不归路。这些都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恶果。
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是党员干部成长路上的“安全带”。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越雷池一步,做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局中人”。要在懂规矩上作表率,首先要学懂、熟知、掌握规矩,让规矩制度入脑入心,从源头上弄明白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心中”有规矩。要在守规矩上作表率,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带头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守“法律红线”、“党纪高压线”、“道德底线”,坚持按规章办事,让规矩思维践行在每一项工作之中。要在保护规矩上作表率,对于不讲规矩的言行,要挺身而出、敢于亮剑、坚决斗争,不能只“栽花”、不“载刺”,不能当“好好先生”,更不能当政治逃兵。
三、主动作为担当做“领路人”。
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与“怕”的心理有关。或是怕“影响团结”,不敢指出别人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在“打圆滑”中让小错发酵升级;或是怕“搞坏印象”,让人觉得自己爱管闲事好当官,在“和稀泥”中让作风一泻千里;或是怕“丢了选票”,该说的不说、该做的不做,在“装糊涂”中让工作延误搁浅。凡此种种,说到底还是个人的得失心太重,在患得患失中看不清大局,在顾虑重重中辨不准方向。纪律虽然是禁止性的,但禁止之中有导向。正如党章中所言,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这本身就意味着,遵守纪律是为了更好地完成任务。如果拿“守纪律”“讲规矩”当借口,该作为不作为、该亮剑不亮剑,就会变成消极的守规矩,这种不作为就是不负责。
“为官避事平生耻”,作为环保局负责人,我必将严守纪律、勇于担当,做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领路人”,率领全体环保干部职工,切实履行环保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依法行使环保行政审批权力。根据新《环保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排污、超标排污行为,像保护眼睛一样的保护咸宁优良的生态环境,像对待自己的生命一般保护咸宁优良的生态环境,真正让咸宁的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
四、坚持守土有责做“责任人”。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市环保局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作为部门的负责人更是要履行第一责任,要在其位谋其政,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做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责任人”,不能让自己的“责任田”成为“撂荒地”。一是要切实担好教育管理干部之责。工作职责延伸到哪里,纪律规矩也要严肃道哪里,真抓严管,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提醒、批评、指正,不能听之任之。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对“四风”反弹的要“露头就打”,让我行我素、视纪律和规矩为无物的人付出代价。二是要重点担好干部选用之责。政治关是选拔任用干部的第一关,“首关不过,余关莫论”,要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按《条例》办事,把好干部政治关,大力选拨守纪律、讲规矩的好干部。三是要担好监管之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作为一个部门的“一把手”,既要加大对下级的监督力度,不能对下级包着、护着、哄着,更要善于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干事的习惯。既要接受组织监督,又要接受领导、下级、同事的监督,更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问题发言材料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是立党之纲、治党之需、强党之要。*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是向全党发出的行动号令,也是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政治要求。为此,我们必须自觉执行政治纪律,维护党的权威,推进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然而,在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一些不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甚至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亟待深度剖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本文结合实际,就此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和研究。
一、存在问题及特征
调研表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是能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这是取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确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淡化,政治纪律执行不力,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呈现以下“四性”:
(一)政治上的迷茫性。一是政治方向偏向。有些党员干部针对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摇摆不定,甚至把此类问题归结为改革开放造成的。二是政治立场偏移。有些党员干部实为政治上的糊涂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保持高度一致。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阵风吹过,难以持久。三是政治言辞偏激。有些党员干部私下显能,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二)思想上的片面性。一是于己无关论。有的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有的一般党员干部,则认为自己有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也没有约束的必要。二是民主自由论。有的党员干部在党内片面要求决策要民主、言论要自由,不能摆正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说了一些违反组织原则的话,做了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事。三是自以为是论。有的不是全面、正确地理解中央精神,而是片面曲解原意,甚至把自己的不正确理解当成中央精神,使之在执行中变形走样。比如在执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嫌工作麻烦,将强农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应发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截留使用,严重背离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精神。近两年来,已查处7件此类案件,对相关人员及时给予纪律处分。
(三)工作上的本位性。一方面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局部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合口味的立马照办,不合口味的消极应付。有的强调以本地工作特色为由,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另一方面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有些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不从经济社会发展长远利益考量,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从而出现“利大快执行,利小慢执行,无利不执行”现象。比如少数行政执收执罚部门,踩红边线,打擦边球。少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工作保密等为由,另设办事大厅,规避集中监管。致使“三乱”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
(四)行为上的自由性。一是阳奉阴违,我行我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