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办理户口本需要什么材料及迁入迁出条件办理手续流程

时间:2023-06-27 17:51:19 华夏高考网

淄博市常住户口迁入是由公安局受理。

办理程序

1、市内户口迁移: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申报,不需再回迁出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2、市外户口迁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申报,按照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经批准后由派出所通知申请人。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山东省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工作规范》

提交资料

(一)干部、工人调动户口迁移:

1、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的调动函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结婚证(仅限于夫妻分居调动或家属子女随迁)

5、其他相关材料

(二)离退休人员安置户口迁移

1、老干部、民政部门的安置介绍信

2、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证或离(退)休证明

3、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其他相关材料

(三)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户口迁移

1、毕业分配后需落户就业单位的,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

2、毕业后未分配单位需落户原籍的,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

3、省外院校非山东省生源高校毕业生毕业分配后需落户就业单位的,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来鲁就业申请表

4、其他相关材料

(四)大中专院校及技校学生转、退学户口迁移

1、办理转学户口迁移须提供:省级高教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户口迁移证、转入学校证明

2、办理退学户口迁移须提供:学校正式批准文件、户口迁移证

3、其他相关材料

(五)选调生(包括公务员录用)户口迁移

1、组织部门调令或人事部门的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居民户口簿

(六)军人转业和复员安置落户

1、《转业军官通知书》、《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等

2、《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军人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仅限于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安置地落常住户口的)

4、结婚证(仅限于夫妻投靠)

5、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6、其他相关材料

(七)随军家属户口迁移

1、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核批准的《军队家属随军户口迁移审批表》

2、军官证(士官证)

3、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的干部任职命令

4、居民户口簿

5、结婚证

6、其他相关材料

(八)购房、投资类迁移户口

1、居民户口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纳税发票

3、其他相关材料

(九)引进人才迁移户口(取得《人才聘用证》的除外)

1、居民户口簿

2、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以及其他技术等级和荣誉证书

3、聘用合同

4、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证明

5、其他相关材料

(十)“三投靠”人员落户

1、居民户口簿

2、夫妻投靠出具结婚证

3、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离退休干部安置除外)出具父母和子女关系证明

4、被投靠方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5、其他相关材料

市外户口迁入淄博需要什么条件

受理范围:市外购房迁入、市外投靠迁入、市外招工及引进人才类人员迁入、市外投资类迁入。

受理对象:户口在淄博市以外的人员

提交材料:

1、市外购房迁入:迁入人申请书、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狈、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配偶和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

2、市外投靠迁入(包括父母投靠子女和子女投靠父母):迁入人申请书、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狈、身份证、房产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证明,子女投靠父母的还需提供未婚证明和在迁出地无工作单位证明。

3、市外招工、引进人才类人员迁入:迁入人申请书、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单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人才聘用证书》、录聘用证明。

4、市外投资类迁入:迁入人申请书、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狈、身份证、单位证明、投资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纳税证明、资产评估证明。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延长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不收费

受理流程:迁入人根据办理的业务类型持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进行申报,派出所受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审批通过后,派出所负责办理迁入人的迁入手续。

受理单位:迁入地派出所

办理地点:迁入地派出所

联系方式:迁入地派出所,市公安局户政处2189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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