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办理户口本需要什么材料及迁入迁出条件办理手续流程

时间:2023-07-01 16:06:39 华夏高考网

从市公安局获悉,遂宁公安“微户政”网络平台于9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通过该平台,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实现业务咨询、资料预审、时间预约、网络办理、邮政快递服务等户籍业务办理。

据介绍,市民可通过搜索“四川人口信息服务网微平台”微信公众号或扫描公众号二维码进行关注,在公众号底部菜单的“微户政”中选择“遂宁”,进行实名认证后即可办理相关户籍业务。该平台提供出生入户登记、户口注销、户口迁入、户口迁出、居住证申领、非主项变更、身份证进度查询、户口簿遗失补办、同名查询等9大项27小项户籍业务。广大市民在“微户政”上办理户籍业务,可选择网上预约办理或邮政寄递服务办理。选择预约办理的,由群众预约办理时间后自行到公安户籍窗口办理,即“最多跑一次”;选择邮政寄递服务办理的,由公安预审通过后,信息交换至邮政11183派揽系统,邮政部门揽投人员上门收取资料→邮至指定公安办理窗口→公安办结→交接邮政部门→证件寄回用户手中,即“一次不跑”。

遂宁市其他户口办理

1.军人(含士官)退伍、复员(转业)的,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

2.获准回内地定居的港澳居民,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

3.未落常住户口的公民

4.一周岁以上的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幼儿

办理材料

必备材料:

1.个人申请;

2.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被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3.《入户申请表》(在当地公安派出所当场填写)。

选择材料: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置办公室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

2.组织人事部门安置文件、转业军官证、军人身份证或军人身份号码登记表;

3.《华侨回国定居证》;

4.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

5.《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

6.常住户口未落原因的证明材料(村社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及其现实表现证明)以及其他与申请事项相关的材料。

注:一周岁以上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幼儿作户口补录,所需材料与出生登记同。

办理流程

1.上交申请材料遂宁市公安机关受理

2.有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

3.审批(核准)

4.对材料信息进行登记

5.打印并发放户口簿

6.办结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一)手续齐全的,不需要调查核实和上级公安机关审批(核准)的当场办结;

(二)手续齐全的,需要调查核实和上级公安机关审批(核准)的30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费用:

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相关推荐

今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