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视为初审不通过),将考生初审情况折算为“初审分”,满分为24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以及农村地区中学的考生。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二)缴费确认
通过初审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20日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考生须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在报到审核完成后,由我校盖章生效。
(四)面试
1.面试主要考核学生沟通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综合素质与创新潜质等;
2.面试时间初定6月11日-6月12日,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来我校参加面试,“面试分”满分为200分,面试的具体安排将通过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及时发布。
(五)入选
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00%,根据“学校考评分”(初审分+面试分,满分440分)择优提出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名单。
入选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六)优惠政策
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含)以上、必测科目4C1合格,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优惠政策分为以下两类:
A类:学校考评分排名前40%(含)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江苏省本一批次省控线下20分(含)”,则择优录取,并可满足前三个专业志愿之一(至少须填写三个专业志愿,且专业志愿不能重复;考生填写少于三个专业志愿而未被录取,责任自负);
B类:学校考评分排名40%以后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江苏省本一批次省控线下10分(含)”,则择优录取,录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