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郊区办和农林局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三十三、郊区办和农林局领导必须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
三十四、副主任、副局长离市出差(出访)、学习和休假,应事先报告局长;各科室负责人外出,应向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报告请假。
三十五、郊区办和农林局领导要严格要求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越权办事,拉关系,谋私利。
三十六、郊区办和农林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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