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或局长或委托召集会议的副局长确定。三镇、直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应有专题材料,由行政办公室主任汇总后向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副局长报告,确定议题。
、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按排,办公室负责局长办公会议记录,必要时编写会议纪要印发有关单位执行。
、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二次,如有特殊情况临时召集或推迟召开。
(三)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制度
、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办公室负责召集,钱体干部、职工参加。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度考核、总结、评比;学习交流经验;宣布重大决定等。
、会议的组织工作根据内容性质由办公室或有关科室负责。
、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一般每半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临时召集或推迟召开。
六章 公文审批
二十二、郊区办和农林局报送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甘肃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的规定。
二十三、郊区三镇、各直属单位凡涉及申请解决建设投资或财政资金的事宜,应先向郊区办和农林局行文,由郊区办和农林局在职权范围内处理;确需报市政府的,由郊区办和农林局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研究审批;确需向市政府行文的,必须由主任、局长签发。
二十四、郊区办和农林局要进一步精简公文,加快网络化办公进程,提高公文办理效率。报送的公文,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核稿。从有无发文的必要、行文格式,文件的内容和文字等方面严把审核关。
二十五、以郊区办和农林局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经分管局长审核后,由主任、局长签发;以郊区办和农林局名义制发的平行文和下行文,由分管副局长签发,如有需要,报局长签发;郊区办、农林局联合发文,根据内容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会签。
七章 行政监督
二十六、郊区办和农林局的各项工作接受市委、市政府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
二十七、郊区办和农林局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监督;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向市政府报告。
二十八、郊区办和农林局接受~和群众的监督,重视新闻媒体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对重大问题,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向市政府报告。要加强机关网站建设,发布政务信息,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要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主任、局长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
二十九、郊区办和农林局要加强系统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行政复议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机关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八章 作风纪律
三十、郊区办和农林局领导要严格遵守*、xx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树立规范服务、勤政廉洁、从严治政的新政风。
三十一、郊区办和农林局领导要做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表率,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和全市政治、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学习新知识,丰富新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