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督查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时间:2021-07-17 01:36:46 华夏高考网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1

为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设勤政、高效、廉洁、务实的政府机关,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取得的成果,推进爱我临汾、树我形象、建我家乡主题活动的开展,为促进实施《临汾科学发展规划纲要》和实现我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任务提供纪律和作风保证。根据市委书记xxx的重要指示和市委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督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目的

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人员作风不实、纪律不严、精神不振、为政不勤的浮、散、庸、懒等突出问题;督促建立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和政府效能的明显提高,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检查对象:市直单位,17个县市区和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基层站所、行政审批大厅及其工作人员。

检查内容:

1、执行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2、工作作风情况,是否存在作风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

3、工作效率情况,是否存在人浮于事、办事拖拉的问题;

4、服务质量情况,是否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5、履职履责情况,是否存在在职不在岗、在岗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6、深入基层调研情况,主要了解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

7、制度执行情况,主要是对各级各部门岗位责任制、首间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效能和作风建设工作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8、领导作风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检查时间与方法

时间:从xxx年3月1日至xxx年12月30日

方法:市纪委监察局建立领导包县(点)督查指导制度,并成立两个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重点督查、随机抽查等办法进行监督检查。实行监督检查问责制,谁主抓、谁检查、谁负责。

四、领导督查指导包县(点)情况

xxxxxx

五、检查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总责,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实效。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市直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量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检查方案要于3月15日前报到市纪委监察局效能室。

2、加强监督指导。市纪委监察局将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了解情况,督促解决问题;有针对性地督查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岗位、重大事项的作风建设落实情况。重点解决制度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3、注重督查实效。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市直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机关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的力度,明查暗访要制度化、规范化,注重针对性、实效性。对发现问题,要坚决限期整改,做到真督实查、真查真改、真见成效。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于每月30日前将机关纪律作风监督检查情况上报市纪委监察局效能室。

4、抓好典型推动。要注意发现典型、培育典型,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对行动迅速、真抓真干、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扬并及时宣传报道;对行动不力、敷衍塞责、问题突出的,市纪委监察局将对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行政问责。

5、严肃责任追究。市纪委督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扭住不放,一律追查到底;凡是查实确是违反规定的,及时反馈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和单位负责人,提出整改和处理建议,并将处理结果报送市纪委监察局效能室;凡是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检查不认真的单位,一律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市纠风办《关于开展xxx年度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武纠办〔xxx〕5号)文件精神,根据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xxx年度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开展,坚决纠正和反对“四风”,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特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和职能分工情况。是否有依照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专项行动的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的

成员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位。

(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工作部署情况。是否有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整治内容;是否对专项整治进行部署,明确相关单位责任分工,确定专项行动工作具体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三)对辖区内企业联合检查的进展情况。是否按照实施方案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企业进行隐患排查;督促责任单位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是否有详细记录;是否有及时收集各责任单位的检查情况并汇总上报。

(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对检查中查证存在有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和有害有毒食品等违法行为的企业是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予以查处;是否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案件查处流程是否规范。

(五)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存在监管不力、推诿扯皮、滥用职权、推卸责任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情况;是否出现接受企业宴请或礼金礼品,以及利用职权向企业索贿受贿、牟取非法利益等违纪行为。

二、监督检查方式

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包括:

(一)听取相关股室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汇报。

(二)查阅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文件和相关资料。

(三)根据具体情况,随机抽查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并走访社会群众和相关单位,进行实地了解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要全面了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态,并做好督查记录,收集相关资料和工作建议。

(二)对督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建议要及时汇总、反馈和上报。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实施跟踪调查和后续处理,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对督查的工作情况要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局党组,对督查对象因故意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集中整治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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