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多篇】

时间:2022-03-19 01:34:29 华夏高考网

机关单位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机关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机关工作水平和工作效能,树立良好机关形象,不断优化全办政务环境,根据区纪委《关于在全区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鞍立发【xxx】11号文件精神,结合全街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履职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人员作风不实、纪律不严、精神不振、为政不勤的“浮、散、庸、懒”等突出问题,促进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和政府效能的明显提高,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检查对象:全街各部门工作人员及辖区内各社区工作人员。

检查内容:

1、执行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2、工作作风情况,是否存在作风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

3、工作效率情况,是否存在人浮于事、办事拖拉的问题;

4、服务质量情况,是否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5、履职履责情况,是否存在在职不在岗、在岗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6、制度执行情况,主要是对各机关部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效能和作风建设工作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7、干部作风情况,党员干部是否存在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检查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总负责,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实效。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势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工作推进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要通报曝光,督促整改提高,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3、加强监督,务求实效。督查组对各部门、单位开展机关作风建设进行督查,对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或限期责令整改。

机关单位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方案2

为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设勤政、高效、廉洁、务实的政府机关,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取得的成果,推进爱我xx、树我形象、建我家乡主题活动的开展,为促进实施《xx科学发展规划纲要》和实现我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任务提供纪律和作风保证。根据市委书记谢海的重要指示和市委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督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目的

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人员作风不实、纪律不严、精神不振、为政不勤的浮、散、庸、懒等突出问题;督促建立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和政府效能的明显提高,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检查对象:市直单位,17个县市区和xx、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基层站所、行政审批大厅及其工作人员。

检查内容:

1、执行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2、工作作风情况,是否存在作风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

3、工作效率情况,是否存在人浮于事、办事拖拉的问题;

4、服务质量情况,是否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5、履职履责情况,是否存在在职不在岗、在岗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6、深入基层调研情况,主要了解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

7、制度执行情况,主要是对各级各部门岗位责任制、首间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效能和作风建设工作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8、领导作风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检查时间与方法

时间:从xxx年3月1日至xxx年12月30日

方法:市纪委监察局建立领导包县(点)督查指导制度,并成立两个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重点督查、随机抽查等办法进行监督检查。实行监督检查问责制,谁主抓、谁检查、谁负责。

四、领导督查指导包县(点)情况

xxx

五、检查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总责,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实效。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市直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量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检查方案要于3月15日前报到市纪委监察局效能室。

2、加强监督指导。市纪委监察局将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了解情况,督促解决问题;有针对性地督查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岗位、重大事项的作风建设落实情况。重点解决制度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3、注重督查实效。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市直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机关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的力度,明查暗访要制度化、规范化,注重针对性、实效性。对发现问题,要坚决限期整改,做到真督实查、真查真改、真见成效。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于每月30日前将机关纪律作风监督检查情况上报市纪委监察局效能室。

4、抓好典型推动。要注意发现典型、培育典型,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对行动迅速、真抓真干、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扬并及时宣传报道;对行动不力、敷衍塞责、问题突出的,市纪委监察局将对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行政问责。

5、严肃责任追究。市纪委督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扭住不放,一律追查到底;凡是查实确是违反规定的,及时反馈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和单位负责人,提出整改和处理建议,并将处理结果报送市纪委监察局效能室;凡是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检查不认真的单位,一律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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