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精神,围绕监狱党委“五年三步走”规划和“基础建设年”要求,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不断完善 “一、二、三、四、七”工作法,认真落实监狱党委和上级纪委工作部署,持之以恒推进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工作,为xx监狱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建成双一流监狱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始终以“零控制犯罪、零容忍违纪、监督常态化”为目标,继续保持全省监狱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行列,紧咬“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要害,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实现民警清正、执法公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工作内容
(一)严明党的纪律,净化政治生态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及时发现、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对信访WW、文明创建、脱贫攻坚、现代语文四大等跟踪督查。
2.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坚决维护以*同志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督促全狱民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庸政懒政怠政等行为。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3.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实行新提拔任用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建立和完善干部廉洁档案制度,对重要对象精准“画像”,廉洁动态及时补充,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两个责任”
4.坚持签字背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党支部书记向监狱党委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民警向党支部进行承诺,实行连带追责,做到人人签字背书。
5.坚持扛责履责。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谈话制度,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推进主体责任“全程留痕”,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推进督查、检查、约谈、述责述廉,把“两个责任”压实压紧,落实到党支部和全体民警。
6.坚持教育预防。切实以“不忘出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引领,全面深化从严治党治警,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和从警廉政教育,利用正反典型深入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每年对新警至少开展1次以上职务违纪违法风险警示教育,增强新警拒腐防变能力。
(三)坚持挺纪在前,保持执纪高压
7.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开启投诉箱,每月开展一次出狱服刑人员问卷调查,畅通反馈渠道,加大收集、受理涉及民警违纪线索力度,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违纪必究,投诉结案率达到“100%”。
8.突出整治重点。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聚焦刑罚执行权、狱政管理权、企业生产经营权、财务管理权、干部人事权等“五权”违纪违法问题发力;深入开展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等问题整治;保持查禁违规携带“两违物品”入监高压态势,打造“无违”监狱。
9.加强风险防控。强化内部流程管控,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布权力清单和工作流程,加强对 “三重一大”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提高制度执行力,防范廉政风险。
(四)扭住“四风”不放,推进“正风铸廉”
10.聚焦“四风”问题,持续攻坚。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及时发布预警提醒信息,强调纪律要求。重点瞄准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受服刑人员及亲友钱物和吃请、工作时间饮酒、违规操办婚丧事宜、涉赌涉毒涉酒驾以及冷横硬推、庸懒散等问题,一年接着一年整,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治,确保“四风”问题不“回潮”、不“反弹”。
11.整合监督力量,强化监督制约。充分发挥执法执纪形象监督员、纪检信息员和群众监督作用,构建“四风”问题处置快速反映机制,完善日常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巩固成果,确保中央、省、市的八、九、十项规定“落地生根”。
(五)坚持砥砺奋进,打造过硬队伍
12.确保政治过硬。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做到入脑入心并落实到具体工作,提高纪检干部政治站位,不断增强纪检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13.确保工作过硬。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大调研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履职调研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听真话、察实情、找问题,准确把握问题导向,确保监狱纪检监察工作“不跑调”“不走样”。
14.确保作风过硬。围绕 “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定位,加强自身建设,聚焦中心任务,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六个不准”“四个严格”的要求,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六)深化警示教育,打造特色品牌
15.完善警示教育基地运行机制。不断完善警示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具体做到“一个坚持”、完善“三项制度”、实现“三个固定”;“一个坚持”,即坚持落实市纪委下达计划单位对接并备案;完善“三项制度”,即完善警示教育基地管理制度,完善现身忏悔服刑人员选用和调入制度,完善进监参观安检制度;“三个固定”,即固定责任民警、固定参观路线、固定教育模式。
16.提升警示教育实效。针对接受警示教育对象的职业和身份不同,划分成党政军群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大中专院校“三大类型”受教育群体,有针对性地选择相应经历的服刑人员现身忏悔,提高教育针对性和感染力;配合市纪委、市电视台,联合制作一部警示教育片;积极向省局争取调入处级、科级、一般干部三个层次职务犯罪现身说法对象,保障警示教育基地工作需要。
17.扩大警示教育基地社会影响。积极探索与各党政机关、国有大中企业、大专院校等单位签订反腐倡廉共建协议,加强双方在反腐倡廉、干部教育、警民共建方面的合作;结合近年申请警示教育单位日益增多的趋势,充分挖掘潜力,发挥特有功能,打造“湘西北示范性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月通报讲评机制。通报每月纪检监察重点督查情况,分析发现的突出问题 ,研究部署下月工作重点。
(二)强化月重点督查机制。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和我狱工作实际,确定每月督查工作重点,有什么问题抓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问题。通过突击检查、视频监控、电话监听、阵地控制、狱外走访等五大手段,每周不定期开展2次以上的明查暗访,摸清情况,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三)强化“三重一大”提醒机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务必纳入监督视线,严格履行程序,一经发现,未按程序办理的,向牵头单位发出提醒函,督促及时整改。
(四)强化警示谈话机制。对有违纪苗头和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的民警,通知相关单位安排约谈民警在规定时间内,根据不同性质、程度、大小,分别由监察室主任、纪委书记、政委、监狱长开展一对一警示谈话,让红红脸、多提醒形成常态。
(五)强化警示教育机制。对纪委系统、zd系统、司法系统、监狱系统下发的违法违纪案例,及时组织学习,达到民警学习率100%,知晓率100%。
(六)强化重点人员帮扶转化机制。对违纪受处分和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的民警,督促相关党支部要落实骨干开展一对一帮扶,在工作上关心,在生活上关爱,或进行必要的心理干预,全方位体现组织温暖,让我们的民警重拾自信,确保帮扶对象不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七)强化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坚持有案必查,对出现民警违纪违法立案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一律实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倒查追责。根据职责,由纪检监察室事前明确界定各单位各岗位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人员名单,为事后“两个责任”倒查追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