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的具体表现一
圈子原本的一种含义是指人与人因为相同兴趣、经历或其他目的而结合成的非正式团体。志同道合而相聚一起,或结伴临溪,流觞曲水,或坐而论道,疑义相析,都不失为一种人生乐趣。但是当下社会和官场上流行的圈子却完全脱离了志趣的主题和情感的联合。不少人削尖脑袋钻进圈子,想方设法经营圈子,千方百计扩大圈子,形成了一种畸形繁荣的“圈子文化”。
“圈子文化”最注重界限。圈子看似松散,但却“画圈为牢”,水泼不进,针插不入。不管人与人关系多么错综复杂,一个人进没进圈子,是谁的圈子却分得一清二楚。在圈子内,可以呼朋引伴,称兄道弟,觥筹交错,互相照应,彼此绝对心照不宣;但对圈子外,或冷若冰霜,形同陌路,或表面和气,暗中使绊,乃至排斥打击,落井下石,斗争起来毫不手软。让人感叹圈内圈外是“两重天”。
“圈子文化”很讲究中心。圈子实行的是家长制。圈子中的人际关系如同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描写的“差序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就是圈子的“家长”。“家长”掌控着圈子内外部资源的获取分配和圈子的运作,圈子其他成员只能唯“家长”马首是瞻,老老实实服从指示。圈子还实行等级制。圈子之内谁是老大,谁是心腹,谁是马仔,谁也不会搞混。“上下有等、尊卑有序、贵贱有别”之类在圈子中最适用。
“圈子文化”最关键的是规矩。这种规矩是潜规则,摆不到台面上,也落不到纸面上,但是谁要敢坏了规矩,那今后肯定是在圈子里“混”不下去了。圈内圈外,第一位的规矩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圈内人要是混出了名堂,必定要彼此拉一把,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要是出了问题,则必定要统一口径,百般包庇。因此社会上常常听见某个地方“拔出萝卜带出泥”,被“一锅端”。圈子上下,第一位的规矩是“江湖义气”。下属对待老大要“忠心耿耿”,老大对待下属则要“义薄云天”,你为我效犬马之劳,我为你两肋插刀。至于这种规矩是否符合党纪国法,是否遵从组织原则,都在所不问。
这样畸形的“圈子文化”让一些领导干部成为利益团体的附庸,丧失独立的政治人格、清醒的政治判断。任其发展,将是对组织纪律的严重挑战,将对党的事业和党的组织造成极大的伤害。
“圈子文化”从源头上看是专制主义糟粕的残留。专制主义延续几千年的陈腐观念、人身依附、等级制度、门客政治等在党内仍未得到完全肃清,并且在思想日益多元、利益日益分化的今天还有所发酵。一些人错误地把组织当成了朝廷,仍然在搞任人唯亲、任人唯派,进行人身控制,围绕自己打造盘根错节的现代“宗族”,将组织内纯洁的同志关系江湖化、庸俗化。“圈子文化”从形式上看是党内宗派主义的变种。每个小圈子就是一个小团体、小山头,它们时常闹独立性,只强调局部利益,无视整体利益,往往通过内部被异化的伪团结,相互间无原则的争斗,于无声无息中解构了组织意志,绑架了组织意图,裹挟着组织的运行。“圈子文化”从本质上看是利己主义的恶性发展。组织的运行围绕一个“公”字,圈子的运行围绕一个“私”字。混迹圈子的人形形色色,但目的无非是为了获利。归根到底这类圈子都是个人利益关系的同盟。它们交织着权力、地位、关系、面子,将单纯的利益交换关系发展为饱含“人情”的人际承诺,为其赤裸裸的目的蒙上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
匡正风气,破除“圈子文化”的途径有很多,但最关键要摆正组织和个人的关系,学会正确对待组织和领导干部个人。每一个党员都必须认识到,无论职务高低,能力强弱,贡献大小,个人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都必须毫无例外地把自己置身于党的一个组织之中。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党内生活,认真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要时刻牢记感恩组织,而不是感恩个人。每个人都应该认识到自己的成长进步归根到底靠组织关心培养,而不是靠圈子帮衬,更不是靠“贵人”相助。因此要对组织心怀感恩,心存敬意,更加自觉地相信组织、更加紧密地依靠组织。但是这种感恩的对象只能是组织,而不是组织里的任何领导,决不能因为某些领导曾经有过提携之举,就搞庸俗的“投桃报李”那一套。
要时刻牢记对组织忠诚,而不是对个人忠诚。领导同志作为组织的灵魂,对组织控制力强、贡献大,很多时候是组织意志的代言者。但是每个党员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任何领导都只能代表组织,而不能代替组织,在组织之内每一个党员的政治人格都是平等的,绝不存在凌驾于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要明白自己是组织的党员,而不是谁的家丁、门客,不能将个人进步等利益诉求寄希望于对某些领导的“效忠”上。
要时刻牢记维护组织利益,而不是维护个人私利。决不能为了一己私利,损害组织利益,更不能拿原则送人情,做交易。
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的具体表现二
近两年中央巡视清单和大量案例表明,相当一部分落马官员的腐败均存在“圈子腐败”,13个巡视点5个被指“圈子文化”,26家央企五大突出腐败问题之一即为“圈子文化”。
季建业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他的落马就源于“小圈子”腐败。“回过头来看,我的主要问题发生在一个20多年的朋友圈。”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在法庭上曾这样陈述。
然而,无数事实表明,真正的“护身符”,不是“哪条线”“某圈子”“谁的人”,而是心中那把遵纪守法的戒尺。
酒肉朋友明“抬轿”暗“挖坑”
“有菜有酒多兄弟,遇难何处见一人?当你手中没有了权力,还会有人送给你钱,还会有人来关心你吗?可惜,我明白得太晚了。”四川省成都市卫生局原局长周光荣落马后忏悔道。即便在基层,也有官员陷入“圈子文化”无法自拔,少数官员被老板“朋友”抬着“轿子”送上法庭。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建明收受的大部分贿赂都是在工程竞标完成后来自“朋友”的“感谢”。
近年来中国各地在加大力度“打虎拍蝇”的同时,也将打击腐败的重点瞄准这些不正常的“关系网”。
◎“齐头并进”编“政商圈”:一些不法商人成“座上宾”,“朋友”一路相随。今年7月,山西国投董事长上官永清被查,一个“山西汾酒会”的政商圈子渐渐浮出水面。“汾酒会”是对以晋官为主的经常在固定会场参加聚会的一个群体称谓。据披露,该“会”总人数近40人,目前很大一部分已被调查。
官员“权力寻租”的欲望是形成官商“小圈子”的重要原因。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李松峰表示:“通过‘小圈子’,一些官员私售权力,商人奉送钱财,各取所需。”
◎“民俗异化”衍生“圈子文化”:少数领导干部将贪腐披上“民俗外衣”,利用“攀亲”手段搞“小圈子”。四川青神县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泽利与一名开发商老板“认干亲”,先后收受开发商所送财物180多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攻守同盟”形成“对抗圈”:9月26日,中央纪委网站首次在对中央网信办副局级干部高剑云的双开通报中使用了“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的表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部门的公开通报中,至少有20名被查官员存在“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类似行为。
圈内众人尊奉共同“权威”
一边是中央三令五申,党内不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另一边是少数领导干部仍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
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都离不开利与私,公权与私利结盟,政治上互相依靠,经济上互为利用。湖南省委党校党建研究部主任龚永爱分析说,在这个“圈”内,众人尊奉共同的“权威”,共同维护并确保其话语权;层级之间抱团不断输送“利益”,形成隐形的“利益市场”甚至“交易价格”,这是吸引少数官员不断陷入“圈子”最重要的原因,逐渐将“人际圈”沦为“以腐败为荣”的畸形生态圈。
◎“一轴多圈”形成“利益”板结:今年以来,证监系统上下多名官员被查,其中至少7人,依附于证监会副*姚刚的“朋友圈”。串案干部上下勾连、左右同谋形成利益板结,在板块内和平共处、“利益”共享。
◎多样“人情”掩护核心“利益”:朋友圈、同乡圈、同行圈……不少党员干部喜欢在“圈子”中来回穿梭、乐此不疲。萍乡市政协原*晏德文与原常务副市长孙家群有“师徒关系”,孙的提拔曾得到晏的诸多关照;市委原秘书长张学民与晏德文有同学关系,错综复杂的人情关系为他们共同的“利”提供便利条件。
◎借“关系”损“公”肥“私”:江苏省南京市检察机关日前通报,一名刚刚年满50岁的企业领导干部,因“朋友义气”,为“朋友”担保欠下巨额高利贷,挪用公款补资金窟窿,沦为贪污“硕鼠”,锒铛入狱。
群众急盼铲除“圈子腐败”
“圈子文化”滋生腐败,人民群众早已深恶痛绝,对如何改变也最为急切。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干部选拔任用突出对“一言堂”、“一支笔”的限制作用;通过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等措施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完善行贿罪的财产刑刑罚规定,让官员背后的腐败“圈子”无处遁形。
今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订立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专家认为,让干部升迁程序完全暴露在阳光之下,才能避免“圈子”滋生裙带关系,避免互相提携的出现。甘肃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曹建民提出,铲除腐败生存土壤的“权与利”,真正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制度机制,让拉帮结伙、投机取巧者丧失存在的空间和发展的机会。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表示,通过“横下一条心”的“破”,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清除“共腐关系圈”;通过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立”,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从严治党的基础来强化。
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的具体表现三
“好人”本来众心向往之,但“好人主义”却不是个好东西。这既是某些地方流行“为官不为”的重要风气来源,更是某些官场风行明潜规则的“哲学基础”。*同志把“治理好人主义等不良风气”作为“整治党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警醒全党“十分注意”。就在近日网上热传的*“十句硬话”中,就有着他对“好人主义”的一语中的??“你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
“党内生活中的好人主义”,首先突出表现在一些领导干部的“执政风格”上。一是不讲原则、不敢批评。有的地方、有些单位,不正之风“风起云涌”,但是那里的“一把手”,听而不闻、视而不见,听凭风气越刮越烈。二是不敢担当、不负责任。深化改革进入了深水区,“剩下的都是硬骨头”,然而有些领导同志,却奉行改革面前的“好人主义”。总之,他们决不冒“得罪人”的风险,决不愿背任何“骂名”,就要做一个维持现状的“太平官”,尤其当一个维护既得利益的“好官”。
一些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不但使一个地方、一个单位“批评与自我批评”荡然无存,而且上行下效,形成了庸俗的官风和林林总总的潜规则。比如说,班子内“一团和气”,出了事儿回避掩盖,宁可得罪事业,也不得罪同僚,宁可丧失原则,也不伤害感情;又比如说,同志间“低头不见抬头见”,面子至上、友情第一,明知不对也少说为佳;再比如说,上下级讲究“和谐”,下级有问题,“上面”包着、护着,下级则对“老板”随声附和、奉承捧场。
“好人主义”并不是什么真“好人”。八面玲珑、当面讨好的“好人”,往往心中有着一把算盘。比如说追求“群众关系好”的“美誉”,“好人”往往得票多、争议少、“大家没什么意见”,又比如说某些上级考“官”,讲的是“稳重、稳健、稳妥”,而“好人”们治下,往往班子“没矛盾”,下属“没意见”,群众也摆得平。纵然“无为”,但也没有“麻烦”,不出“乱子”不捅“娄子”,他们常常成为干部队伍中的普遍“示范”,“教育”了更多的官员,使其顿悟“上”与“下”的“秘诀”。
现在要干部能上能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庸官里头,就应当包括那些“好人主义”者。一方面再也不能让“好人”吃得开、得好处,以免形成更大的“导向”,一方面对造成重大损失的“好官”,也要抓几个“下”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