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范文一
通过学习,使我对“三股势力”“反分裂”的反动实质有了更加深刻、更加清楚的认识,在校领导、年级领导的教育下,在与同事交流讨论的过程中,使自己在理论和思想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下面,就自己的学习心得与大家交流。
所谓“三股势力”准确的说就是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他们不择手段,通过制造暴力恐怖事件残忍的杀害无辜百姓和各组干部。虽然他们的阴谋一次次被我们挫败,但一次次的卷土重来正说明他们处心积虑,千方百计企图打开缺口,制造事端,已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作为教师,在认清“三股势力”反动本质的前提下,我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如今,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思想正加紧对我们进行颠覆、破坏活动,并利用宗教向学校渗透,妄图达到和我们长期抗衡;作为教师,我坚决拥护*的领导,坚持与暴力恐怖活动作斗争,积极努力做好对学生“淡化族别意识,强化集体意识”的教育。在学校,我有着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光荣职责,只有教书育人的权利,没有传播宗教的权利!
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我会帮助学生及时识破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到学校进行宗教渗透的图谋,自觉抵制宗教的渗透和宗教的影响,引导学生并以身作则,深刻透彻的认识“一同三统一”的原则,并且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和民族分裂活动,作为教师,我一定会认清“三股势力”的危害程度,对我而言,我会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旗帜鲜明的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要始终牢记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散布事实不清的信息,特别是面对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自觉站在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肩负起祖国统一和民族?的神圣使命,在事关国家利益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稳定情绪,用心做好本职工作,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捍卫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成果和稳定的政治局面。
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深入的学习政治理论,认清“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帮助学生树立“轻族别,重集体”的意识,通过学习“一同三统一”的原则使他们更加清楚了解合校的意义与目的。只有不断地学习政治理论,才能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政治水平,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增强政治辨别力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抵御能力。作为一名新疆群众及教育工作者,我会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维护这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为新疆的团结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范文二
3月30 日下午,交通运输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迅速传达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并制定专项方案和具体措施,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中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高潮。
一是周密组织,制定方案。第一时间印发通知,要求厅系统各单位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制定详细的宣贯方案和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专家授课、个人自学等方式,迅速将《条例》传达贯彻到交通运输系统每一名干部职工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做到学深学透、入心入脑,切实把自治区的要求贯彻好、落实好。
二是围绕中心,贯彻落实。紧紧围绕交通运输重点工作,把学习《条例》和贯彻落实总目标结合起来,和全面完成2000亿元建设任务结合起来,加强行业管理和源头治理,特别是强化公路沿线收费站、服务区、道路运输客货运场站、路政执法现场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和安全管控,坚决堵塞漏洞,切实防范极端化音像制品、书籍等相关物品通过交通运输领域传播和渗透。
三是多措并举,确保实效。充分利用厅系统内部刊物、网站、宣传栏、简报等载体,开辟专栏专题、精心策划报道,大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结合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访惠聚”驻村工作、“南疆双语支教”、“两学一做”和“学、转、促”活动,通过讲座交流、知识竞赛、法制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大力弘扬*,引导干部职工和各族群众牢固树立去极端化思想,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明确极端化的表现形式是去极端化工作的重中之重,除了有法律依据,也为极端化画了法律图像,只要按图索骥,依法坚决治理,就一定能将其消灭在萌芽中。”新疆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彤表示,《条例》是新疆立法机关贯彻和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具体体现,也凝结了社会各界集体智慧和力量,它将全区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概括、提炼和规范,整合、固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明确了极端化的界定、主要表现,去极端化的法律依据和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工作职责、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明确了责任主体,强化了法律责任。可以说在重大事项上立法,新疆还未曾有过,现实意义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