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学习心得体会一
3月31日,呼图壁县大丰镇组织机关站所干部共50余人学习了吾布力喀斯木?买吐送同志先进事迹,全体干部认真聆听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作出决定授予吾布力喀斯木?买吐送优秀共产党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文件精神,学习了《致维吾尔族同胞觉醒书》、《五问维吾尔青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内容。
通过学习吾布力喀斯木?买吐送同志先进事迹及系列学习资料,为更好地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维稳和民族团结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鼓足了干劲。参会人员纷纷畅谈心得体会。
大丰镇统战民宗干事穆艾买提说:“各族兄弟姐妹是一家人,我们要团结在一起,清醒地认识到暴恐分子不是我们的亲人。我们要充分发挥作用,严格要求自己,同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做斗争。让这封信惊醒更多人,教育更多人,凝聚更多人,凝聚起社会稳定发展的正能量。”
大丰镇住村管寺干部木拉提?沙尔哈提说:“作为一名少数民族干部,我要以吾布力喀斯木同志为榜样,在反分裂斗争的这一原则问题上,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表里如一,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发声亮剑。争做讲党性,敢担当的表率。”
机关干部们纷纷表示,要以吾布力喀斯木?买吐送同志为榜样,在反分裂斗争这一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敢于发声亮剑、敢于冲锋在前,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坚决消灭三股势力。
加强对《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问题、严肃处置、形成震慑。同时,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严格遵守《条例》,强化内部监督管控和刚性约束,管好家人、管好自己、管好所辖范围内的干部职工,凡是《条例》要求的坚决执行,凡是《条例》禁止的坚决不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学习心得体会二
新疆“去极端化”条例实施以来,各族干部群众掀起学习热潮。大家表示,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要认真学习,擦亮眼睛、明辨是非,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4月5日,阿克苏地委举行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学习新疆“去极端化”条例。地委书记窦万贵表示,“要发挥好‘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双语支教干部等群体的作用,认真落实好党政干部讲政策、政法干部讲法律、宗教人士讲教义、科技人员讲科学等工作机制,尽快在阿克苏形成人人参与去极端化、人人宣讲去极端化、人人揭批宗教极端思想的工作格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民宗委副主任买苏木江?买木尔介绍,最近一周,州民族宗教系统通过“一页纸”宣传、编制“口袋书”多种形式,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并将《条例》纳入宗教人士培养培训内容。同时把《条例》列入“政治上靠得住”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对“两面人”和不合格人员及时进行清理,将《条例》的贯彻落实纳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全过程,积极组织宗教界人士发声亮剑,扎实做好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
针对境内人员出境的心理变化情况,笔者认为,应该根据不同的地区类型给予区别化的干预安置措施,既保障流动人口正常的生活与工作,同时也防止有人假借迁徙流动之名,意在出境参加恐怖组织,干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应该抓牢南阳等地“去极端化最佳时期”,对当地的流动人口作心理干预,为他们提供完善的服务,向他们介绍当地以及发达地区的创业机会,引导他们将这些地方作为“目的地”。同时,在国外的成功例子中我们发现,有些政府将“去极端化”的任务,交由已经去极端化的人员,因为他们更能理解这些人的个人诉求、思想轨迹,并能以亲身经历影响尚未完成“极端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