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虢甲,女,汉族,出生,住手机:
被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虢乙,男,汉族,出生,住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现羁押于沂源县看守所。
申请事项
申请对犯罪嫌疑人虢乙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虢乙,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于2013年某月某日被拘留,现羁押于沂源县看守所。申请人认为,被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虢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特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理由如下:
一、虢乙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虢乙为本县居民,有固定住所和合法职业,不具有暴力倾向和暴力行为,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也没有社会危险性,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可以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二、虢乙存在超期拘留的情形,且不符合逮捕条件,需依法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4日。虢乙自2013年某月某日被拘留,至今已超过14日,已超过法定的拘留期限,且虢乙不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份子,不应适用37日的拘留期限。因此,虢乙已被超期羁押。虢乙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逮捕条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虢乙不符合逮捕条件但又需立案侦查的,应依法取保候审。
综上所述,虢乙没有社会危险性,且存在超期羁押等违法情形,为防止违法行为进一步扩大,同时也为减少我国刑事诉讼中羁押率偏高的现状,体现新刑事诉讼法对于取保候审新规定的立法本意,望依法对虢乙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申请人愿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不妨碍诉讼的进行,望依法批准。
此致
沂源县公安局
申请人:
年月日
【取保候审须知】
一、适用条件
(一)正面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需要逮捕但又证据不足的被拘留人;
5、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但又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6、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二)不能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
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侯审。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
(一)保证金的保证
1、数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
2、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等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二)保证人的保证
1、保证人的条件
①与本案无牵连;②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③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④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保证人的义务
①监督;②报告
3、保证人的责任
①行政责任:罚款;
②刑事责任;
③民事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
三、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
四、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保证金的收取、保管、确定是否违反规定)。
五、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的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后果
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注意:被取保候审人取保期间重新犯罪的:①暂扣保证金;②故意犯罪的,没收保证金;过失犯罪的,退还保证金。
七、取保候审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