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和社会事业持续发展。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投入力度,办成了一批惠民利民的实事。全年财政用于民生支出3386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7.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9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889元,分别增长9%和10%以上。城镇新增就业71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7.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人均月增177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7.1%,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年人均提高到280元,城乡年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4476元、2225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60%。全省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2.5万套、竣工22.4万套、分配入住18.1万套。703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7?21”特大洪灾恢复重建工作圆满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1000所农村幼儿园改扩建基本完成,改造中小学校舍815万平方米,44.7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得到保障,新增7个省部共建高校项目。河北中医学院组建完成,新建改建17所县级医院、260所乡镇卫生院和1.4万个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免费为5万名农村患者和城市低收入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加快,涌现出一大批文化精品,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深化“善行河北”和“中国梦?赶考行”活动,社会文化环境不断改善。圆满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文物保护得到加强,重大文物保护项目扎实推进。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我省体育健儿在第十二届全运会获得好成绩。平安河北建设深入实施,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大,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围绕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力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四风”问题得到了遏制。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省直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和处置违规公务用车、超标办公用房、“吃空饷”人员。省直机关“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压减6%左右,治理文山会海取得重要进展。省政府系统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全部通过认证。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75件,政协提案573件,按时办复率均为100%。
国防动员和双拥共建深入开展,军政军民团结局面进一步巩固。人口计生、民族宗教、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外事侨务、妇女儿童、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地理信息、邮政通信、气象、档案、老龄、残疾人等事业取得新成绩。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面对愈加突出的大气污染防治压力、面对繁重艰巨的化解过剩产能任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经受住了考验,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国务院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同心同德、拼搏进取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向驻冀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和政法干警,向中直机关驻冀各单位,向关心支持河北发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国内外朋友,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政府工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尽管去年大多数目标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但仍有全部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我省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不高、产业结构偏重、资源利用粗放、创新能力不足等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经济运行中化解过剩产能压力空前、产业转型升级阵痛加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问题日益凸显;大气污染严重、食品药品安全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得还不够好;各种不稳定因素较多,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依然较大;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还不到位,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漠,“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比较突出,消极腐败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我们一定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关切,直面自身工作中的问题,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落实“八项规定”和反“四风”为切入点,采取更有针对性、更有创造性、更有实效性的措施大力加以解决,不辜负全省人民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