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调整及最高上限

时间:2022-04-29 11:48:50 华夏高考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全国各市公积金缴纳比例都将会调整。那么心得铁岭公积金缴纳比例和调整方案是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小编帮你整理了最新的铁岭公积金缴纳比例、和公积金缴纳基数及最新调整的相关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铁岭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及调整相关知识

2019年度辽宁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调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从2019年1月1日起,凡已完成2018年12月份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省(中)直单位,应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7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8年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总额的组成项目,应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沈阳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的,以2018年月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作为月缴存基数;月缴存基数最高暂不得超过18546元,待2018年度沈阳市有关统计数据公布后,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另行通知调整。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9年度,各缴存单位可在5%至12%之间自主确定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应相同,且应为1%的整数倍,原则上执行期为一年。

生产经营特殊困难,符合国家和省住建部门规定情形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者缓缴。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四舍五入,保留到元位)+缴存基数×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四舍五入,保留到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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