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观点之房贷新政策刺激楼市作用有限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9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同此前一段时间以来的数据相比较,这个月的数据发生了质的变化。9月份,70个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不同环比走势的城市由8月的68降、1平、1涨,转为69降、1平,全面停涨;不同同比走势的城市则由8月的19降、3平、48涨,转为58降、2平、10涨。
前几个月,在房价环比全面下降的情况下,多数城市同比仍呈涨势,主要在于翘尾因素的影响尚未消除,“不是不降,时候未到”。现在,这个时候到了。9月的房价指数就是一个质的拐点。虽然有关数据显示,9月各城市平均环比降速减慢,但这同样也有翘尾因素的作用,因为多数城市的环比价格已经一降再降了。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70个城市的同比价格虽然依然有涨有降,但最高涨幅与最低降幅分别比8月份下降了1.5和2.3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解读披露,9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和新建商品住宅销售套数比8月份均增长8%左右。对于销售情况,不仅要看套数,更要看面积和销售额;不仅要看大中城市,还要看全国;不仅要看环比,还要看同比。从全国的销售统计数据看,1月至9月,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0.3%,降幅比1月至8月扩大0.3个百分点;销售额下降10.8%,降幅缩小0.1个百分点。当然,同价格的变化规律相似,如果环比持续增长,同比最终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这还需要持续的观察。
9月30日,央行和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放松了首套房贷标准,只要还清房贷,再贷款即按首贷对待。此后,媒体陆续报道了各地房市对央行救市新政的反应,“井喷”者有之,无动于衷者亦有之。新政对房市究竟影响几何,尚需10月份的数据才能得出结论。
借助百度搜索指数观察,在国家统计局发布9月份房价数据的前30天内,以“房贷”为关键词的搜索指数,其平均值为2482,同比虽上升32%,但环比仍下降29%,虽然在9月30日达到6391的最高值,但到10月20日以后,又下降到平均水平以下;以“房价”为关键词的搜索指数,平均值为4175,同比上升11%,环比则下降13%,虽然在长假后的第一天达到6800的最高值,但20日以后也降至平均水平以下。这表明,公众对房贷新政的关注度并未明显增加,也谈不上持久。在大数据时代,网络的搜索情况有如一个晴雨表,可用于对形势进行辅助判断。由此大致可知,房贷新政对刺激楼市有作用,但作用是有限的。
在大多数城市已经取消限购的背景下,央行新政对一些亟须改善住房条件者,可以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此前各地相继放松限购之所以作用有限,就在于“无买房之钱”,而央行放宽首贷、松绑限贷,相当程度上解决了钱的问题。而且越有钱,越有能力还钱,就越可以得到贷款,这既对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希望改善住房者有利,同时也为继续囤房炒房的投资者大开了方便之门,由此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迟滞楼市降价的步伐,但对房市的拉动作用依然是有限的,楼市的不景气,销售的下滑,是因为在调控控制了投资性购房后,商品房市场已经到了有支付能力的供需拐点,放宽首贷后,该买不起的还是买不起,而且可能更买不起,有头脑的投资者,也不会在这个时刻贸然入市抄底。如果房价严重背离价值的局面不从根本上改变,即使有少数迫切需要改善住房者成为改变首贷政策的受益者,由此可以稳住乃至继续拉高了房价,但也仅仅是把房地产的泡沫吹得更大一些而已。
还是那句话—作为一种商品,住房的价格凭什么只能涨不能降落?违反价值规律和经济规律的做法,终究是难以持久的。只有房价向符合价值的方向和居住属性合理回归,才能有更多的人买得起房,住房才能因销售量的增加带来销售额的增长,房市才能健康适度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