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公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认真落实带薪年休假,将这一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这一《意见》的出台,再一次把带薪休假推到了“风口浪尖”。
记者从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全市范围内带薪年休假落实得“还不是很好”,一些单位做得非常规范,而完全没有落实的也不在少数,呈现“两个极端”。职工对于休假的权利意识也不是很强:在他们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到年休假的鲜有诉求,例如今年受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类的立案案件迄今一共271件,占所有案件的13.43%,而这271件案件中95%以上都为加班加点类的立案,和带薪年休假有关的不超过10件。该工作人员透露,他们几乎没有收到过在职者提出的带薪年休假诉求,职工一般会在离职后才会向原单位提出未休假所应支付的赔付。
许多企业在管理经营中就没有考虑过职工休年假这回事。在无锡一家民企做出纳的市民小季告诉记者,由于他们公司只有她一个人做出纳,一旦自己放假就找不到人来代替,领导不肯放人,她已经连续两年没有休过年假了。在公务员系统里工作的小周说,他工作三年来,从来没有休过年假,也很少听说身边的同事有去休假的,大家基本上都主动放弃了休假。他说,因为担心领导对自己印象不好,觉得自己“懒惰”“没有责任心”,所以不好意思提出来休假。
记者了解到,在落实职工带薪休假方面,相比而言,国企、外企总体上做得好一些。在新区一家美国企业上班的小陈说,他们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以休8天年假,如果有人不愿意休,公司也会强制员工休假,休假时间可以在全年内自由选择。
无锡市旅游协会会长王洁平说,亲子游、家庭游是中国社会的传统和特色,而且正在悄然兴起,成为主流。鉴于这一国情、民情,应该为家庭游、亲子游创造好的条件,职工有带薪休假,学校除了寒暑假外也提倡放春假,让更多的家庭有机会享受一同旅游的快乐。希望尽快出台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及配套措施,并刚性贯彻落地。 (崔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