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养老金计算方法
(一)统筹养老金的计算公式:
统筹养老金=(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
式中“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为: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40 233 50 195 60 139
41 230 51 190 61 132
42 226 52 185 62 125
43 223 53 180 63 117
44 220 54 75 64 109
45 216 55 170 65 101
46 212 56 164 66 93
47 208 57 158 67 84
48 204 58 152 68 75
49 199 59 145 69 65
70 56
(三)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建立前实际缴费年限)×1.4%
(四)统筹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中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参保人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参保人本人当年缴费工资指数为本人当年缴费工资总额除以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其视同缴费年限每年的指数均视同1.0。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公式为:
ā=(X1/C1+X2/C2+X3/C3+……+Xn/Cn)÷N
式中ā为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X1、X2、X3……、Xn为参保人退休前1年、2年、3年……n年当年本人缴费工资总额;
C1、C2、C3……、Cn为参保人退休前1年、2年、3年……n年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N为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以“年”为单位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参保人退休当年不计算指数,但缴费月数计入缴费年限。
海南2017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提前退休不再执行每提前一年减发2%养老金的规定。
定额调整 今年退休月人均增加40元
定额调整主要是体现公平,今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定额调整统一为月人均增加40元,退职人员月人均增加24元。
挂钩调整与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双挂钩
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根据海南实际情况,今年退休(职)人员按照本人月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2%的比例增加待遇标准,另外每缴费1年(含视同缴费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含按从事特殊工种规定折算的工龄,缴费不满1年算1年)再按每月1.5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
适当倾斜高龄人员增加15元或20元
适当倾斜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今年每人每月将再增加15元,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将再增加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