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养老金计算方法。
基本养老金相关的计算方法是如何的呢?具体情况如下: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重庆2017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本人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同类人员2016年12月平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3%。
三、倾斜调整。主要对高龄退休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较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目前,我市已经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高龄养老金增发机制,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可以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在本次调整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70周岁的,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目前,我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抓紧组织实施兑现工作,确保在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