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延养老”将试点 助力个人商保发展

时间:2021-08-15 12:51:16 华夏高考网

“税延养老”呼之欲出 助力个人商保发展

  海口市民黄先生,家庭月收入约15000元,除去固定开支,仅有5000元的剩余,黄先生认为,个人商业养老保险需要长期投资,短期内看不到收益,并不划算,从而放弃了购买的想法,黄先生的想法并非个案。据海南保监局统计,截止今年6月份,个人商业养老产品所占寿险市场份额小,亟待完善和推广,近日,保险业“新国十条”发布,明年内,我国将启动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内人士认为,这将给商保带来发展机遇。

基本养老保险“孤木难撑”

  一直以来,我国养老金体系是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三支柱”组成,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养老金体系建立较晚,且三支柱“长短不齐”,基本养老保险占比过高,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占比较低、发展缓慢。

  养老金体系中,“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仅能“兜底”,保障老年人的最低生活水平,面对日趋严重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基本养老保险面临严峻考验,即将陷入“入不敷出”的窘境; “第二支柱”企业年金无法强制推行,显然难以满足我国多层次的养老需求。由于体制改革滞后,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呈现碎片化、不公平的状态,有很大一部分农民的养老问题不能全靠政府,更难以依赖企业。

  因此,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作为“第三支柱”,不仅能够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不足,缓解日益突出的老龄化问题,保证养老金体系的均衡、可持续发展,而且能够增加居民选择,提高养老金替代率,满足个人多层次的养老需求,保障老年人过上体面、有尊严的退休生活。

  近日,记者从海南保监局获悉,截止今年6月份,普通寿险中,年金保险保费收入共33527.3万元;分红寿险中,年金保险保费收入共35917.41万元,年金保险较之去年小幅增长,但在寿险市场中,年金保险仅占有25%的市场份额,且这其中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所占比例更微乎其微。

  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作为养老体系的“第三支柱”,为何难以打开市场呢?记者就此进行走访。

消费者主动购买意愿不强

  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市民由于缺乏未来养老规划、缺乏投资资金、对保险公司缺乏信心等因素,从而放弃购买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业内人士指出,个人商业养老保险需要提前投资,对个人资金实力和保险意识要求较高。

  “大部分的家庭更着重于投资眼前,加之未来种种不确定的因素、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信任程度等原因,都成为投资商业养老保险的干扰因素。”国寿海南分公司业务拓展部经理郑作文说,他告诉记者,购买个人商业保险为投资未来养老的保单少之又少。

产品养老目的不明显

  如今,不少商业养老保险为吸引更多的顾客,均以分红型为主,同时还捆绑意外险和医疗险等附加险种,甚至还有部分产品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就为被保险人提供养老年金等,产品的养老目的不明显。

  海南保监局有关专家介绍,现今的养老保险产品经过包装、捆绑附加的功能和收益,是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刺激顾客购买。“这也是因为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度不高,进而要求从投资的第一天起,就要拿到收益,或是要求保险公司在承保期间捆绑附加险,认为如此一来才划算。”专家指出,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风险承担机制,现在的投资是为我们未来的老年生活提供养老保障,然而,有不少消费者没有正确认识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把商业养老保险当成投资理财手段,想要从中获取足够的收益,“认识不够,因此有被保险人看到收益不足时,就要求退保,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也难以打开市场。”

缺乏政策支持推进不理想

  尽管从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就提出要建立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但多年以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仍主要依靠“第一支柱”,保障方式单一,政府责任过重。近年来,企业年金获得税收政策支持,正在缓慢而积极地推进。唯独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因为缺少扶持政策,推进不理想。

  “缺乏政策的支持,没有利好消息,这是个人商业养老保险难以推进的原因。”海南保监局有关专家说,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这一支柱必须要有政府的政策支持,才能鼓励更多人关注和积极参加,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 满足老百姓不断提高的养老生活需求。

“新国十条”助力养老商保发展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业内称为保险的“新国十条”。值得关注的是,其中明确提出将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同时,保监会消息称,明年内,我国将启动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这意味着“税延养老”政策企盼多年即将落地,税收优惠将全面覆盖我国养老保险三大支柱,“减税养老”体系渐成。

  税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可略微降低个人的税务负担,并鼓励个人参与商业保险、提高将来的养老质量。

  据媒体报道,30岁的上海白领陈才安,今年7月份的税前收入为6250元,扣除“四金”以及个税起征点3500元后,应纳税51元。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精算师给他算了一笔账,如果可以税前先列支600元作为保费购买养老保险,则应缴税下降到29元。也就是说,如果购买了个税递延型养老产品,每月可以少纳税22元,一年就是264元。如按照投资30年计算,则30年间少缴纳7920元个税。

  海南保监局有关专家认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政策出台,保险公司也将针对其而设计满足市场需求的商业养老保险,作为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突破口,可能将刺激保险公司新一轮保费增长,于政府而言,也将可以缓解养老财政压力,弥补养老资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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