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新生儿医保办理手续
① 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出生后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② 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之后参保:从参保缴费的次月享受相应待遇。
提醒:因社会保险是属地化管理,各地医保规定都有所不同,建议向参保地医保中心具体咨询,咨询电话:区号+12333。
新生儿办理报销手续时请提供:
1、XX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
2、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病历资料、费用单据、清单(盖医院公章或收费章);
3、住院长、短医嘱单及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4、新生儿本人农业银行帐号;或提供父母的农业银行帐号,但必须同时提供户口薄(父母需与新生儿在同一本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保了医疗保险的新生儿,不管是普通门诊、大病门诊还是住院,都可以报销。具体的报销比例见下:
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以年为结算单位,对于300元以下部分的门诊看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40%,也就是最高120元/年,一次性结算完成,300元以上的部分费用,需个人自付。
就是大病门诊:像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病种,基金没有起付限,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
住院: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设定不同的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以三级医院为例,标准500元以上的话,基金支付比例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