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获悉,目前梧州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已经开通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预登记业务(以下简称“预参保登记”)。
新生儿在出生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预参保登记并足额缴费后,可持预参保登记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结算,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政策要求,父母任何一方为梧州市户籍,且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尚未办理户籍登记的新生儿,可在出生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登记成功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制发《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
市医保中心医保审核科科长吴业明表示,以往,新生儿因病需要进行治疗,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如果要办理医保报销,新生儿父母需要先行垫付,然后为新生儿办理出生证、户籍登记、医保参保登记一系列凭证后,方可回到医院办理报销业务,这样既费时又费力。如今,新生儿办理相应手续后,就可持预参保登记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结算,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效解决了新生儿未办理户籍无法享受相关待遇等问题,减轻新生儿家庭的经济负担,避免新生儿家人在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两头跑”的情况。
吴业明提醒,《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只在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有效,已预参保登记并缴费的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应及时办理户籍登记,并按规定持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修改参保信息,办理正式参保登记,领取医保电子凭证,办理社会保障卡。此外,对于享受政府代缴个人缴费补助的特殊人群的新生儿,应先按照普通新生儿参保缴费,享受普通新生儿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取得户籍信息及认定为特殊人群身份后办理退费,待遇差额部分方可进行二次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