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省新农合二次报销政策及报销条件范围比例

时间:2021-04-09 01:50:36 华夏高考网

内蒙古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流程及报销比例,由于政策通知未出台故继续沿用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1月7日,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工作水平,使农牧民分享医改红利,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详细规定了新农合工作基本原则、基金收支、补偿标准和基本要求等事项。

内蒙古自治区新农合筹资标准每人不低于4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每人360元(财政补助资金中:中央财政补助每人252元;自治区财政补助54元每人;盟市、旗县各按照不低于27元每人安排补助资金),个人缴费不低于90元。在基本原则方面,在坚持盟市级统筹“六统一”原则、基金安全原则、合理保障原则、严格管理原则的基础上,特别增加了分级诊疗原则和网络畅通的原则。通过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旗县级医院的补偿标准,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利用经济杠杆合理分流病人,引导患者选择适当的医疗机构就诊,建立更合理的就医秩序;同时,各盟市新农合信息平台与自治区平台互联互通,盟市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与盟市新农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通过网络平台实现实时审核监督和即时结报,方便患者。

在补偿方面,进一步提高苏木乡镇卫生院、旗县医院报销比例,继续执行参合人员使用蒙中医药服务的,补偿比例提高10%~15%,特别调整了住院保底补偿、二次住院起付线降低50%和提高大病封顶线等政策。其中,参合人员经转诊至各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尤其是在外地就医,由于各地药品目录不同及补偿范围差别导致实际补偿比例过低的,可按照住院医疗总费用去除起付线后40%给予保底报销;参合人员在同一年度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二次及以上住院的,降低50%起付线,在县级以上中蒙医医院住院治疗的,同样降低50%的起付线;当年同一患者实际获得的大病统筹补偿金额累计不超过12万元,属于自治区确定的重大疾病范围的,可另计算大病统筹封顶线。如,在自治区大病范围内的肾病患者同时患有心脏病,其在治疗心脏病的费用补偿封顶线为12万元,而肾透析等治疗肾病的医药费用适用自治区大病补偿封顶线,进一步提高了补偿力度。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特别要求严格控制转诊转院管理,按照分级诊疗的原则,参合人员应首先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确需转诊的须到旗县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履行备案手续,予以转诊。参合患者转诊至自治区及区外医疗机构的,原则上由盟市级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新农合经办机构根据参合患者转诊证明办理转诊手续。未经批准和备案、不符合转诊条件的转诊、转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新农合基金可不予支付或降低支付标准。要对转诊人员实行计算机管理,逐步实现网上转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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