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末,全市总人口为1208035人,比上年末减少9915人。市区人口为466152人,比上年末减少6023人。全年出生人口7943人,出生率为6.55‰;死亡人口13345人,死亡率为11.00‰。自然增长率为-4.45‰。人口性别比为103.4(女性为100)。
,全市市辖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09.50元,比上年增长6.7%;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893.65元,比上年增长6.7%;辽源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973元,比上年增长4.5%。城镇恩格尔系数为26.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5.1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4平方米。
截止到末,全市共有各类收养单位159个,收养4969人。其中公办养老机构36个,收养2390人;注册登记民办养老机构17个,收养944人;未登记民办养老机构105个,收养1611人。公办儿童福利机构1个,收养24人。
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63651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15亿元,下降12.6%。共有农村低保对象45974人,支出农村低保资金0.72亿元,比上年增长16.1%。
,全市期末从业人员总数33.66万人,比上年增加1.61万人。当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00万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73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605人。登记失业人员期末实有人数1.1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1%,低于上年同期0.13个百分点。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18.30万人。其中,境外就业人数4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