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那么吉林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条件(发放时间多少钱每月),跟现代语文网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吉林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金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吉林失业保险金多少钱每月
从有关部门获悉,吉林从10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全省月人均183元提高到257元。此次失业保险待遇水平的调整,对进一步保障全省16.77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将发挥积极作用。
我省根据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情况,将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划分为5档,并确定统筹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最低控制线,即一类地区为420元/月,二类地区为320元/月,三类地区为260元/月,四类地区为240元/月,五类地区为220元/月。
各市(县)结合实际,按照省政府审定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最低控制线,可上调档位确定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统筹地区要确保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关于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吉人社联〔2021〕16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按照吉林省民生实事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通知如下:
自2021年12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比例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今后,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此比例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同步调整。此次调整后具体标准为:长春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692元/月;吉林、松原市区,延吉市、珲春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584元/月;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前郭县、抚松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476元/月;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和其他县(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386元/月。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