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企业缴纳社保比例及白银最低社保缴费

时间:2023-07-24 20:38:39 华夏高考网

白银社保缴费分为企业和个人两种,其中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只有白银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才能自行缴纳社保。

单位缴费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16%;个人:8%

医疗保险 单位:6%;个人:2%

失业保险 单位:0.7%;个人:0.3%

生育保险 单位:0.5%;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 单位:按行业风险类别在0.2%~1.9%之间浮动;个人:无需缴纳

缴费流程

(一)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上旬向社保局填报《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和《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变动申报名册》。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填报后,填写内容无变动的,其余月份可以不申报。

(二)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三)用人单位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社保局核准后出具缴费通知单;用人单位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退用人单位补正。

(四)用人单位持社保局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结算。

(五)为确保全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预决算等各项工作顺利完成,请各参保单位提前做好预算工作,在2016年11月底前将当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缴清。

缴费地址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及比例

养老保险在3093.45元-15467.25元之间选择相应档次按20%的比例进行缴纳;灵活就业人员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公务员医疗补助由参保单位按核定基数总额的3%缴纳。

缴费标准

医疗保险:2020年白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大病医疗保险按每人8元/月缴纳,其中单位5元/月,个人3元/月(从参保人员医疗账户中扣缴);灵活就业人员按每人8元/月由个人全额缴纳。

缴费流程

将社保费用存入银行自行绑定的代扣银行卡或存折中即可

缴费地址

个人户籍所在区社保服务中心

按照《社会保险法》、《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和《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后有关征缴工作的通知》(甘税发〔2018〕159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就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和参保人员要求

1.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采用同一缴费基数。

2.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为本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至300%。

3.在2019年本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尚未公布之前,最高和最低缴费基数暂按2018年度公布的数据61869元/年核算。最高缴费基数300%为15467.25元/月,最低缴费基数60%为3093.45元/月,待2019年数据公布后再做调整补收。

4.各单位全日制用工符合参保条件的职工,应全部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办理参保手续。

二、参保单位核定缴费基数注意事项

1.根据甘肃省“放管服”改革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简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材料,请各参保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认真负责此项工作,各单位法人请认真阅读《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告知书》和《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反馈单》(见附件2),签字后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后果。

2.各参保单位法人等基本信息以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为准。

3.参保单位职工当月有人员增减变动,需单位当月申报,未及时申报的,按已核定上月的金额缴纳社保费。如有社保关系转移和工资关系转移等原因导致无法当月申报的可延迟办理。

4.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截止时间为3月底,逾期因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引起的社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由各参保单位承担。

5.参保单位新招职工(包括研究生、大学生、大中专毕业生、失业再就业人员等)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单位派出的长期脱产学习人员,经批准请长假的职工,保留工资关系的,以脱产或请假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起薪当月工资收入无法确定的,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以上情形从第二年起再按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6.为了社会保障卡的下一步使用不影响参保职工的待遇享受,请各参保单位根据文件《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参加人员社保卡制卡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白社保发〔2016〕57号)要求,登录“甘肃省社会保障卡数据互联网采集系统”及时对单位新增人员进行社保卡信息采集。新参保单位未分配全省社保卡数据采集系统账号和权限,要抓紧向我中心申请,以保障参保职工社保卡的正常发放和使用。

三、参保单位上报材料

1.拷取本单位人员上报表格样式并核对单位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人员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性质等);

2.《2020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核定花名册》(花名册上报2020年1月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3.《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告知书》和《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反馈单》(一式两份:社保机构一份,单位留存一份);

4《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基本信息修改汇总表》(无错误信息无需上报);

5.《白银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动表》(2020年1月缴费人员无增减变动的无需上报此表);

6.参加省属企业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省社保局核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准。

四、其它注意事项

1.各县区要在3月底前完成2020年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并上报《    县(区)2020年社会保险费(年)征缴计划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请各县区认真完成核定工作,按时上报核定情况,并加强同税务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2020年征缴目标任务的完成。

2.请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和市级参保单位,认真按文件要求贯彻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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