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单位所在地社保中心,申请单位社保帐户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章)
(3)填写《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登记1》
2.到工商银行中山南路支行,开立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
所需资料:
(1)开户许可证正本复印件(盖章)
(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盖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章)
(4)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盖章)
(5)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6)《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盖公章,法人章)
(7)《承诺书》(盖公章,法人章)
(8)《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盖公章,法人章)
3.到所在地社保中心为员工办理社保转入手续
所需资料如下:
上海户籍员工:
(1)工商银行缴费专用卡
(2)社会保险业务办事提示单(盖公章)
上海居住证员工:
(1)工商银行缴费专用卡(盖公章)
(2)居住证复印件(盖公章)
(3)领取通知书复印件(盖公章)
(4)社会保险业务办事提示单(盖公章)
外省市城镇户口:
(1)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2)《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
(3)《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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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停止执行小城镇社保,参保人员将纳入国家基本社会保险制度
2月22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执行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决定》。
镇保作为地方性社会保险制度,为本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家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体系要求,本市近年来对镇保制度进行了一系列调整。此次市人大常委会做出停止执行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镇保制度调整基本完成。
镇保制度停止执行后,镇保参保人员将纳入国家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其社会保障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正在积极开展政策调整和相关实施准备工作。
新政策将于2017年4月1日正式实施,有关问题可咨询12333和相关区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