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中小学校专任教师53万
数据统计显示,在“十二五”期间,浙江教师数量稳步增加。截至2015年底,全省中小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专任教师532213人,比2010年底增加52995人,增长11.1%,各学段生师比明显下降。
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
建立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待遇“同幅度、同时间”调整的联动机制;在19万余名农村教师享受人均240元/月任教津贴的基础上,向全省120047名地理位置偏远、条件艰苦的乡(镇)村学校教师,发放人均345元/月的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初步形成了“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政策导向和工作机制。
根据《规划》,至2020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将实现这些主要目标:
总量发展目标
配足配齐专任教师,优化结构,使教师配置状况得到全面改善,使生师比指标基本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师德建设目标
教育和促进教师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守精神家园和人格底线,依法从教,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以特有的人格魅力、学识魅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全社会的尊重。
教育教学能力建设目标
引导和帮助教师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终身学习理念,具备较扎实的知识功底、教学能力和勤勉的教学态度、科学的教学方法,善于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为学生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教育。
学历结构建设目标
高层次学历教师的比例得到全面提高,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不低于90%,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教师的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学位,下同)分别不低于8%、20%和20%,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和实习课指导教师比例不低于80%。
学科结构建设目标
各学科教师按要求得到科学合理配置,能有效满足开足开齐规定课程、深化课程改革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
重点建设目标
??农村学校教师职业吸引力不断增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高学历、高职称教师和骨干教师得到科学均衡有效配置,农村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得到全面提高;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学科知识、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能力显著增强,专业水平全面提高;
??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普遍能运用讲练结合、工学结合等多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方法,有效实施教学,专业理论教育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能力全面提高;
??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幼儿园教师均持有教师资格证,且专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专业标准,稳定、合格的幼儿园教师队伍基本形成;
??成人教育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协调发展,“一专多能”、专兼结合的成人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基本形成。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
完善师德建设检查惩处机制。加强教师管理,并将治理有偿补课作为常态,纳入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
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
对于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在年度考核、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视情况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重点支持建设25个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00门省级重点教师教育共享精品课程和特色课程。全省建设1000所各级各类教师发展学校,其中100所建设成为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
实施第二轮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
在全省遴选培养500名校长和1500名骨干教师。实施中小学教师海外提升计划,使10%以上高中段专任教师和3%以上义务教育段专任教师拥有国外学习培训经历。重点加强农村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学校等薄弱领域的骨干教师培训。
组织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组织实施乡村学校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畅通毕业生定向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通道。鼓励有需要且有条件的地方,对到乡村学校从教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上岗退费政策。大力推动提高乡村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逐步建立乡村特困教师救助制度。保障乡村教师与当地公务员享受同等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