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师资格考试暂定一年一次
2017年起,笔试每年11月举行
2018年11月 2018年9月 网上报名|入口 2018通知 纸笔 028--86138701
2018年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一、教师资格证报考基本条件
1、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教师资格证报考学历要求
1、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所有符合学历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限专业报考教师资格,如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可以自愿选择任何已开考科目(专业), 如物理、化学等。各类别的报考学历要求如下:
学历要求
报考类别 | 报考学历 |
幼儿教师资格 | 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小学教师资格 | 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 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2、普通高校在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院校所在地报考。各省教师资格证报考年级规定如下:
在校生报考年级规定(大学几年级才能报考教师资格) | |
省份 | 大几才能报考 |
安徽 | 大三(含三年级)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
福建 | 大三(含三年级)以上学生 |
辽宁 | 大三(含)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 |
山东 | 大三(含三年级)以上学生 |
广东 | 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
黑龙江 | 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 |
宁夏 | 大三(含三年级)以上学生 |
河北 | 大三(含三年级)以上学生 |
湖北 | 大三(含三年级)以上学生 |
广西 | 专科大二(含二年级)以上;本科大三(含)以上 |
贵州 | 大三(含三年级)以上学生 |
浙江 | 本专科生毕业前的第三学期 |
四川 | 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 |
吉林 | 大三(含)以上;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 |
河南 | 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
山西 | 大三(含三年级)以上学生 |
陕西 | 大三(含三年级)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
江西 | 专科大二(含二年级)以上;本科大三(含)以上 |
江苏 | 大三(含三年级)以上学生 |
湖南 | 大三(含三年级)以上学生 |
海南 | 大三(含三年级)以上学生 |
甘肃 | 大三(含三年级)以上学生 |
云南 | 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等 |
青海 | 在校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 |
天津 | 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 |
重庆 | 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
北京 | 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 |
上海 | 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 |
3、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要求
考生需取得相应的普通话证书方可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
并取得由国家语委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证书须加盖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章和钢印,否则无效。(说明:普通话证书在后期认定现场确认时才需要,笔试、面试时不需要提供。前期教师资格科目考试是不需要提供普通话合格证材料)。
普通话要求
有关从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标要求 | 等级 | 分数 |
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 高等学校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 其中,现代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 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 普通话一级甲等 | 97-100 |
普通话一级乙等 | 92-96.9 | |
普通话二级甲等 | 87-91.9 | |
普通话二级乙等 | 80-86.9 | |
普通话三级甲等 | 70-79.9 | |
普通话三级乙等 | 60-6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