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关于调整管道燃气价格及民用管道燃气实行阶梯价格听证会,居民用焦炉气基础价拟由1.20元/立方米调为1.80元/立方米,居民用天然气基础价拟由2.20元/立方米调为 3.50元 /立方米。同时,拟将居民阶梯用气量分为三档,第一档按基础价收取,其余两档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数据
我市现有供气用户57.4万户,其中民用户56.8万户(居民正常用户32.4万户)、非民用户0.6万户,拥有城市供气管网1737公里,供应燃气包括焦炉煤气和天然气两种。居民年总用气量9064万立方米,按照居民正常用户32.4万户计算,平均每月每户用量23.3立方米。
方案
基础价格拟调整方案
(单位:元/m3)
调整前 拟调整后
焦炉气
居民 1.2 1.8
机关事业 1.5 2.4
工商业 1.8 2.4
天然气
居民 2.2 3.5
机关事业 2.5 4.3
工商业 3.0 4.3
阶梯价格拟实行方案
焦炉气分三档
第一档:50m3以内 1.80元/m3
第二档:50m3至60m3(含) 2.20元/m3
第三档:60m3以上 2.70元/m3
天然气分三档
第一档:25m3以内 3.50元/m3
第二档:25m3至30m3(含) 4.20元/m3
第三档:30m3以上 5.20元/m3
原因
我市目前燃气价格是1998年制定的,至今已17年未调整,现行焦炉气平均售价为1.36元/立方米,现行成本为2.19元/立方米,成本价格严重倒挂,截至2014年底,市燃气公司累计亏损2.52亿元。
影响
我市抽取了三城区具备代表性、平均入住率达95%以上的居民小区,对每月每户用气量进行统计,其中每月每户用量在50立方米以下的约占85%;在50至60立方米约占10%;在60立方米以上约占5%。
实行阶梯燃气价格后,第一档气量用户,也就是按基础燃气价格收费的用户,平均每户年增加支出94.47元;第二档气量用户平均每户在94.47元基础上,年增加支出24元,共计118.47元;第三档气量用户平均每户在94.47元基础上,年增加支出78元,共计172.4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