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印发《辽宁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到2020年,辽宁有条件的城镇居住建筑将基本完成节能改造,公交出行分担率将不低于55%。
完善阶梯电价 推行阶梯气价水价
《方案》提出,要完善居民阶梯电价(煤改电除外)制度,推行居民阶梯气价(煤改气除外)、水价制度。
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清理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政策。实施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
2020年城区取缔2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方案》要求,辽宁要严控新建燃煤锅炉。到2020年,全面实现高效一体化供热,城市建成区内取缔2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建材、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推进红沿河二期、徐大堡一期核电建设
《方案》要求,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推进红沿河二期、徐大堡一期核电建设。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58.6%以下,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8%左右。
2020年基本完成城镇住宅节能改造
《方案》提出,辽宁将推动建筑节能宜居综合改造试点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基本完成全省有条件的城镇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
2020年全省公交分担率不低于55%
《方案》要求,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大力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等,并加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进“公交都市”创建。到2020年,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低于55%。
同时,辽宁要逐步提高配备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全省将全面供应国Ⅴ标准柴油
《方案》要求,要加速淘汰黄标车、老旧机动车、船舶以及高排放工程机械。逐步淘汰高油耗、高排放民航特种车辆与设备。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普通柴油。
鼓励发展智能家居和智能小区
《方案》提出,辽宁将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推动建立城市智慧能源系统,鼓励发展智能家居、智能楼宇、智能小区和智能工厂,推动智能电网、储能设施、分布式能源、智能用电终端协同发展。
未完成能耗降低目标的市级政府将被问责
《方案》要求,对未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市级政府进行问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和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