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高温津贴发放时间多少钱

时间:2022-03-16 12:51:03 华夏高考网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那么天津高温补贴标准是如何的呢?本文为你介绍关于天津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的相关知识,可供参考!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及相关合法权益,市人力社保局日前发布《关于实行高温津贴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实行高温津贴制度有关问题。按照通知要求,高温津贴可以按照日累计高温天气作业小时数折算后发放,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温津贴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2017年度天津职工年月平均工资5607元计算,今年的高温津贴标准为5607÷21.75×12%=31元。

高温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证券代替。通知还规定,用人单位工作场所温度的测量和记录相关资料须保存2年以上。通知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至2023年5月31日废止。

《天津日报》2018年5月30日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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