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华夏诗文网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天津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欢迎参考~
2017年天津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月份+金额
从5月10号开始,本市市区日平均气温已经连续5天高于22℃,达到了入夏标准。与去年入夏时间相比,提前了近一周。昨天本市最高气温达到32℃,预计本周内津城最高气温将突破36℃。高温天,对户外工作者的劳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今年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如何制定?
每到夏季,天津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都能领到防暑降温费。按规定,每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为6、7、8、9月,共4个月。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是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65元,以此推算,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约为158元,四个月合计约为632元,比去年增加了近40元。
针对户外劳动者,本市2013年发布的《关于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当气温超过35℃,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都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按天发放高温津贴。具体每天的发放标准为: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职工月平均工作天数21.75天,再乘以12%。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主任科员钟健表示,高温津贴与防暑降温费不同,二者不能相互代替。同时,法律规定高温津贴必须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