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及新标准调整最新消息

时间:2022-08-28 12:14:22 华夏高考网

2018年事业单位、公务员调整元年

可谓有欢喜有忧愁吧

每一个人的理解都不同

但是

有一个很好的消息

这是货真价实的

最令人激动的

最令人睡不着觉的

最让人期盼的

就是薪资调整啦

26省已定,补发6个月工资

公务员、事业单位均可享受

2018年年底,国家财政部发布了一条通知??《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的通知》,在该通知中,明确指出:应优先考虑调整工资等增支因素!2019年均衡性转移支付13350.2亿元资金,分配给内蒙古、河南、四川、湖南、广西等26个省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12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中,2018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含2018年6月30日已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其中,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

二、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从2018年7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390元至485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510元至601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390元至477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510元至5910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360元至201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480元至2250元;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215元至635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260元至7204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85元至2047元分别提高到每月225元至2232元(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1至3)。

义务教育教师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为每月1675元至6665元,薪级工资标准为每月288元至7989元(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4)。

三、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提高后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420元,高中毕业生每月1460元,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796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879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2056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133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22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556元(提高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5)。

(二)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提高后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420元,高中毕业生每月1460元,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796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879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2056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133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22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586元(提高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6)。

(三)适当提高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工资标准。技术工人学徒期工资第一年每月1420元,第二年每月1460元;技工学校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每月1460元;普通工人熟练期工资每月1420元(提高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7)。

(四)义务教育教师以外的其他中小学教师和护士的基本工资标准,按高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10%确定。

(五)调动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手续原则上由现所在单位办理。

(六)关于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问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无论是改革前还是改革后退休人员,都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不再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挂钩。

四、经费来源

这次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所需经费,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标准所需经费,通过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等统筹安排。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对部分地方所需财政负担经费,财政部门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

五、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直接关系到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市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指导和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全面落实保障责任,统筹安排和调度财政资金,确保有关工资及时足额兑现,坚决防止出现拖欠,对未及时足额兑现造成工资拖欠的要予以问责。

各级纪检、组织、监察、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令第31号)严肃处理。

六、审批程序

省直各单位要认真统一填写《甘肃省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花名册》(附表9,一式四份)、《甘肃省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资审批表》(附表10,一式四份)、《甘肃省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标准花名册》(附表11,一式四份)、《甘肃省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标准增资审批表》(附表12,一式四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办理审批手续。

各市州审批程序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按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七、本实施意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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