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小学入学不再统一规定出生年月,一律免试就近入学

时间:2021-04-27 00:57:18 华夏高考网

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山东将不作统一规定。昨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今年的中小学招生入学做出具体要求。备受家长关注的小学入学日不再统一为8月31日,将由教育部门综合各方面因素后确定,目前正在研究中。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考试选拔生源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

《通知》指出,全省今年继续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小学一律免试就近入学,初中实行对口划片招生。省教育厅要求各地科学划定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严格按照学区进行招生,有条件的可实行弹性学区或多校划片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政策由设区市统筹制定,跨市、县(市、区)招生的民办学校应在新生报到后2周内将招生结果报送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

年满六周岁应当接受义务教育

在控辍保学方面,省教育厅规定,适龄儿童年满六周岁应当接受义务教育。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全省不作统一规定,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及学龄人口变化、教育供给等实际情况统筹确定。同时加强对传统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不得以在家学习、接受“私塾”“读经班”等培训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暂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适龄儿童、少年未按相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并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辍学学生保留学籍。

高中招生将推进招生录取模式

有关高中学校考试招生,根据《通知》,全省将推进招生录取模式改革。积极推行多元评价、等级录取或“分数+等级”招生录取模式,进一步完善综合录取、特长录取和推荐录取等办法。省教育厅表示,将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逐步实现由高中学校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法,在规定的招生范围、标准和计划内自主录取学生。并给予有条件的高中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建立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统筹做好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招生工作。

与此同时,招生行为必须得到规范。《通知》要求,各地须科学编制招生计划,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和严格控制大班额的要求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完善优质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分配比例不低于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60%。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学校要将自主招生的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减少和严格控制高中招生加分项目与分值,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完善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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