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教育科小教室),联系电话7889786,统一受理,统筹安排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确保广大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
各中心小学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予以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以维护招生秩序,共同维护教育公平,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社会稳定。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各校要加强对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要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从本校实际出发,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实施方案》和《片外生招生方案》,并于5月30日前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九)区教育纪检监察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强化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各校应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及时纠正擅自将小学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的做法,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
(一)本《意见》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