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办初中招收新生采取划片对口等方式招收学生。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一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居住地在农村乡镇的,由居住地就近学校安排学位;居住地在城桥镇的,由教育局、镇政府根据生源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学校。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4.经市、县相关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以按有关规定招收批准项目与计划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小学一般不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要求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应在4月25日前将招生办法、项目名称、招生名额等书面报教育局审批。获准学校不得以招收特长生为名进行学科类内容的考试、测试,不得以开展实验研究、办特色班为名办重点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应严格控制在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1.民办学校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后,方可跨区县招生。
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教育局申报备案,经教育局审核后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应承诺学校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等。
2.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5日-27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4月28日-30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报名后获取网上报名表,作为参加面谈和录取的依据。
3.民办学校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等多种方式控制面谈规模,学校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环节,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县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