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属中小学:
为了认真做好秋季普通中学小学教学用书的征订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的管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闽教基〔2016〕27号)精神,结合我区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学用书管理是各校的职责。省厅印发的教学用书目录是学校征订教学用书的唯一依据,各校不得使用其他任何单位编印的目录进行征订。教科书为必选部分,学生每学科只能选订一种版本,教师用书、挂图、磁带、CD-ROM及投影片等只供教师教学需要选用,高中学生仅可自愿选择购买磁带或CD-ROM光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各校应根据课程计划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科书,严禁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以外教材,更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二)秋季义务教育数学、英语、俄语、日语、物理、化学、生物、初中科学、历史与社会、地理、音乐、美术、艺术、体育与健康、语文•书法练习指导等,继续使用经教育部审定通过的新教材。从2016年起,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名为“道德与法治”,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起始年级使用新编、修订教材,上述学科因后序册次教材正在审定中,仍沿用原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
(三)普通高中各学科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教材征订,各学校应根据本学期课程教学的安排进行,要注意选订国家《考试大纲》规定的选考模块(专题)教材,但不得提前征订本学期未开设的必修模块或选修模块的教材。
(四)从2016年秋季起,全区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全部实行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教科书,并对部分学科教科书实行循环使用。
1.免费提供教科书。
国家课程:《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语文•书法练习指导》。
地方课程:《劳动》《劳动技术》《海西家园》《地理图册》《地理填充图册》《历史图册》《历史填充图册》。
2016年秋季向全区城乡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学生免费提供《新华字典》(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单色第11版)。
2.部分学科教科书实行循环使用。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音乐》《美术》《艺术》《信息技术》《海西家园》《劳动》《劳动技术》、小学《科学》、初中《体育与健康》等教科书纳入循环使用。循环教科书破损和学生数变化的补充发放工作,由省级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在校生数的三分之一进行统一配发。鉴于今年对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教科书重新修订,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各年级要订足《信息技术》学科数量,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上述所有学科各年级要注意订足数量,2017年秋季实行循环。
3.循环使用教科书是中小学的教育装备,由国家免费提供,学校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实行年度纵向循环,不属于学生个人所有。各校应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8〕7号)要求,加强对循环教科书使用管理,对回收的循环教科书必须进行全面消毒;对破损回收能使用教科书要及时进行修补,做到至少三分之二的教科书能继续使用,确保下学年学生人手一册。
(五)各校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中小学用书管理工作纳入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中,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征订工作。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发放工作的组织和监管,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按时、按量、保质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我局将加强对各校教材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更换教材、使用未经审定教材的学校进行严肃处理,并责令纠正。各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情况于5月20日前报我局教仪站。
(六)抓紧做好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进校教辅材料征订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25日,普通高中进校教辅材料征订时间为5月16日至6月10日。仍通过福建省中小学教辅征订网络管理平台(网址:http://jfgl.fjedu.gov.cn),具体时间安排将在管理平台首页公布。各校要按照省厅下发的《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用中小学教辅征订网络管理平台的通知》(闽教办基〔2014〕16号)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教辅材料征订的审核把关,确保教辅征订版本、数量等准确。学校不得直接将教辅征订单报送发行单位。
(七)各校在选用征订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过程中有何情况,请及时报我局教仪站(联系电话:0597?5320132或0597?53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