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是指管理主体组织并利用其各个要素,借助相关手段,完成组织目标的过程。其中“管”原意为细长而中空之物,其四周被堵塞,中央可通达;“管”既包含疏通、引导、促进、肯定、打开之意;又包含限制、规避、约束、否定、闭合之意。“理”,本义为顺玉之纹而剖析;代表事物的道理、发展的规律,包含合理、顺理的意思。 笔者以为, 学校管理要想获得被管理者的心悦诚服并切实发挥其应有的效应,惟有将“管理”重心转移到对“理”的追求上来不可,“理”才是学校管理的落脚点,学校管理的重点在“理”。 而这个“理”应该理解为条理、道理、理解、理性和梳理、 理顺、情理等。在实践中,“理”字当头,有“理”而为, 无“理”而止。两者相得益彰,则无往而不利也。
一、学校管理应讲法理
依法治教的大背景,将对学校管理产生观念性的变革,依法治校不仅迫在眉睫,也是许多成功学校的办学经验。随着人们自身权利,保护意识的提升,各种以言代法、权大于法的观念,都将受到无情的挑战。无论是“家长式”、 “放纵式”还是“掠夺式”管理,均将导致“人在政行,人走政呆”的无序局面。学校管理要讲法理,就必须把法律法规真正贯彻到学校管理的各个层面上去,真正落实“依法治校” 。 为此,学校管理者一方面要知法懂法思法,提高自身的法制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另一方面更要用法守法护法,将之贯彻到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依法办学、依法从教、依法治校、依法护校。
二、学校管理要讲条理
如何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学教研、总务后勤、体卫信息等诸多方面管理的整合力,实现学校管理整体优化的目标,离不开管理的条理性。这是由学校工作的规范性、系统性、程序性等特性决定的。那种“唯长官意志办事”的思维观念,“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工作作风,“遇事不讲原则,办事不讲规则”的工作方法,势必将学校管理引向歧途。只有讲条理、依规定,才能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秩序井然, 各部门才能真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创造辉煌! 因此,学校必须从实际出发,结合本校特点,创造性地制定各种规章制度,作为办事程序和依据,从而提高工作效益。
三、学校管理须讲道理、理解、理性
学校管理活动是以对人的管理为主要载体的多层次、复杂性的管理,是一项需要讲“理” 的工作。每项决策、 措施要想得到贯彻执行,管理者务必要做细致的说理工作,让被管理者理解,并心悦诚服,从内心予以接受。解释不到位, 讲理不充分,急功近利、急于求成、一意孤行,甚至专横跋扈、以势压人、打击报复,既非理性又失去民心,还谈什么现代、民主管理,所谓的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性、获得高效率,也只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似的美好祈求。管理者唯有通过说“理”,一方面让被管理者认清工作的意义、目标、程序和方法,另一方面促使管理者更直接地了解被管理者的想法、取向,及时、恰当地调整工作目标和进程,才能使学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四、学校管理要重情“理”
学校管理的主体是人,管理活动应体现“人本” 精神, 以调动人的积极性、做好人的工作为根本。人的需要是多方面的,但对尊重、关心、爱护等情感上的需要是最重要的,学生、教职工较之其他群体有更强烈的追求。现实的学校管理工作中,重制度轻情感,立规定远人理。更有甚者,一些人目中无人,心中无情,高高在上不接触,不了解,不关心; 对他人要求甚多,付出却甚少; 自己是“钦差大臣” 满天飞,群众是“天子臣民” 遍地耕。如此等等, 只能疏远群众,还谈什么“零距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