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
入户条件 | 父亲或母亲(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已随成年子女一起居住生活的,可在子女居住地落户,被申请人属于农业户口人员,可办理“农转非”手续。 |
交验材料 |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父子(母子)关系证明。 |
办理程序 | 申请人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审核后,报市、县公安局或城市公安分局批准办理入户手续。 |
保存材料 | 父子(母子)关系证明原件。 |
事项名称 |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
入户条件 | 父亲或母亲(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已随成年子女一起居住生活的,可在子女居住地落户,被申请人属于农业户口人员,可办理“农转非”手续。 |
交验材料 |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父子(母子)关系证明。 |
办理程序 | 申请人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审核后,报市、县公安局或城市公安分局批准办理入户手续。 |
保存材料 | 父子(母子)关系证明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