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办理户口本需要什么材料及迁入迁出条件办理手续流程

时间:2023-06-25 11:03:08 华夏高考网

沈阳办理落户地址:

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

如:

和平分局吴淞派出所:和平区民族北街30号;

沈河分局风雨坛派出所:沈河区热闹路32号;

沈北新区分局财落派出所:沈北新区财落街道;

法库县局登士堡派出所:法库县登士堡镇登士堡村;

辽中分局朱家房派出所:辽中区朱家房镇朱家房车站西30米等。

本市居民落户沈阳

分房、买房等凭合法房屋手续落户

申请条件:

我市居民分房、买房等入住后迁移户口。

PS:在购房落户政策中,买住宅没有面积限制;买非住宅类的商业网点,要求50平方米以上才可以办理入户手续;新建的办公用房需要80平方米以上。

办理材料:

1、契税证、准住通知单、购房发票,经济适用房证、廉租房证、单位自有住房使用证、公有住房租赁证、军产产权证等合法房屋手续;

2、户口簿、身份证;

3、办理户口登记申请书。

受理公众办事时间:

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

户籍地所在派出所。

办理流程:

持材料,前去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即可;总体流程: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派出所直接受理,所长审批,分局审核。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投靠配偶落户

一、申请条件:

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已取得结婚登记证书的。

二、办理材料:

1、本人申请书;

2、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3、结婚证;

4、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5、落户地合法房屋手续、户主户口簿、身份证;

6、办理户口登记申请书;

7、村委会和村民代表表决同意书(城市迁往农村)。

三、受理公众办事时间:

正常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五、办理流程:

派出所直接受理,所长审批,分局审核。

六、办理时限:

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调查审批完毕,上报分、县(市)局,分、县(市)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新生儿落户政策

办理材料:

(1)父母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4)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查检计生部门出具的《落户通知单》。

高校毕业生落户沈阳就业落户

在沈阳就业,

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缴纳社会保险,有一定的学历,

可以按照规定落户。

毕业两年以上

一、办理条件

1、毕业满两年以上

2、大中专毕业生(大学、大专、中专都可以)

二、办理材料

1、落户人居民身份证。

2、落户人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书)。

3、就业证明.(a、b两项同时具备)

a.录用职工登记表、劳动合同(与沈阳市企业签订、用人单位提供)

b.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网站打印)

4、本人户口本(原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公安机关盖章的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表)。

5、落户地有关手续(选其中一项)。

a.落本人新房的:提供房产证或契税证、购房发票。

b.落亲属同事同学朋友家的:提供户主户口薄、身份证、房产证。

c.落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薄首页复印件及单位同意落户书。

三、办理流程

携带以上所有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行政审批局(市府大路260号原市政府院内)一楼劳动关系窗口(A14)办理落户审批,窗口免费提供《进市人员落户审批表》,审批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四、办理地址电话

1、市行政审批局

地址:市府大路260号原市政府院内

一楼窗口电话:83963913

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落户:请到11楼局调配录用处办理

2、沈阳各地派出所地址电话

3、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地址电话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

咨询电话:024-22531302

毕业两年以内

一、办理条件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专科及中专学历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

二、办理材料

1、落户人居民身份证。

2、落户人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书)。

3、就业证明

a.录用职工登记表、劳动合同(与沈阳市企业签订、用人单位提供)

b.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网站打印)

(a、b两项同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沈阳生源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4、本人户口本(原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公安机关盖章的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表)。

5、落户地有关手续(选其中一项)。

a.落本人新房的:提供房产证或契税证、购房发票。

b.落亲属同事同学朋友家的:提供户主户口薄、身份证、房产证。

c.落单位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薄首页复印件及单位同意落户书。

d.落市人才中心的:外省需要提供户口迁移证,并且档案在市人才中心。

三、办理流程

应届(含择业期两年)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沈阳生源的应届(含择业期两年)专科及中专学历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预将户口落入沈阳,备齐以上材料,直接到落户地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

非沈阳生源的大专及中专应届(含择业期两年)全日制毕业生,需持《毕业证》、《报到证》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办理《落户通知书》,然后持相关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关于流程的几点小提示:

1、落户市人才交流中心的,直接备齐材料,交到市人才中心即可。

2、落户亲戚朋友同事同学家的,去派出所落户时,需要户主本人在场。

四、各办理地点地址及电话

1、沈阳各地派出所地址电话

沈阳各地派出所地址电话,请参看这篇文章即可:沈阳市公安局各县区派出所一览

2、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地址电话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

咨询电话:024-22531302

3、其他可能需要的地址电话

沈阳市户口业务咨询电话: 024-23106094

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26901808北陵公园正门西行200米

来沈务工经商人员积分落户

我市的核准分值设定为120分,

申请人的总积分达到落户核准分值的,

准许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

未成年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我市。

四项指标

1、学历(职业资格);2、年龄

3、连续办理《居住证》年限

4、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4项指标

指标图

学历

1、学历(职业资格)指标最高分值为100分,

2、申请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取得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或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可获得积分:

① 申请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一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积100分;

② 申请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积90分;

③ 申请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积80分;

④申请人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或取得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积70分;

⑤ 申请人取得高中学历(含中专、中职)或取得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积60分;

⑥ 申请人取得初中学历或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积50分;

⑦ 申请人为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积40分。

年龄

1、年龄指标最高分值为30分,

2、申请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积5分;年龄每减少1周岁,积分增加1分。

居住证

1、最高分值为30分;

2、申请人在我市城区连续办理《居住证》的,每满1年,积分增加5分(办理《居住证》出现中断的,重新计算积分年限)。

社保

1、最高分值为30分;

2、申请人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积分增加5分。

“一票否决”指标

申请人参加邪教组织的,取消申请积分落户资格。

引进人才落户

1、对于35周岁以下,具有中专、大专学历的;

2、4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学历的;

3、5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均可落户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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