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卫计委网络发言人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上作出回应:
根据新修改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以下情况进行生育登记即可,不需要再办理准生证,即:
(一)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第二个子女的;
(二)夫妻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生育一胎子女的;
(三)夫妻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生育两个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已各生育一个子女,生育一胎子女的。
办理生育登记所需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二)其他相关证件:
1.属再婚夫妻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2.属子女死亡后申请生育的,还需提供子女的死亡证明(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均可)。
在分娩前或者分娩后三个月内持以上材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理。
小编还为大家整理出了
宝宝出生前后的“办证指南“
里面详细解答了准妈妈们最关心的疑问
希望这些实用经验对宝妈宝爸们有所帮助
孕检首次建卡
怀孕三个月左右
要到选择生产的医院办理保健手册
也就是大家说的“孕检手册”
手册详细记录每次产检的情况
为以后生产的时候医生做参考
出生医学证明
宝妈到医院分娩入院时
医院会要求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
为即将到来的宝宝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准备
出生证是宝宝的第一份人生档案
细节提醒
➤在办理之前,最好先想好宝宝的名字
➤《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上户口
只有在及时申报宝宝的户口后
社会上各种医疗保健才会随之而来
让宝宝享受到应当享受的权利
所以宝爸宝妈请在宝宝出生后尽快办理
办理地点是各位宝宝户口所属的派出所
所需材料: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双方家长身份证
预防接种证
宝宝出生后请家长携带宝宝产房乙肝疫苗第一针和卡介苗接种记录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
(如户口为外地、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应在居住地)农村儿童则在辖区乡镇卫生院免费接种门诊办理预防接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