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新生儿落户政策规定及需要什么材料

时间:2023-07-05 02:28:57 华夏高考网

办理条件

父(母)亲双方或一方有本市居民户口,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新生儿可按照规定登记本市居民户口。

办理材料

基本材料:

1、双方户口本

2、身份证

3、结婚证原件

4、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其他材料:

1、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

2、双方1寸免冠照片1张。

办理流程

1、准备好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2、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

3、拿该申请和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4、在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

5、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6、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然后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办理地点

村(居)委会、街道办、计生办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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