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新生儿落户政策规定及需要什么材料

时间:2023-07-02 02:13:43 华夏高考网

新生儿上户口事宜。新生儿未满三个月,母亲户口在伍家区集体户口,父亲户口外地。想在宜昌上户口,是什么程序?需要哪些证件材料?

宜昌市新生儿入户所需的条件及材料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网上申请人必须为婴儿父亲或母亲,且申请人户籍在本市; 2、申报出生登记年龄为0-10周岁以内。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 您可以在辖区派出所进行咨询办理,或者拨打市公安局户政大队电话:0717-6774246详询。 

新生婴儿填写内容

网上内容填写:

1、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医学证明》,血型;

2、父亲和母亲身份证,联系方式;

经过受理-审核-通过后-即可前往派出所窗口受理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亲和母亲户口簿、身份证;

3、计划内生育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

4、超计划生育提供《征收社会抚养费委托书》和征收社会扶养费票据或其他相关证明。

注:

1、对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不设置任何前置条件,一律凭《出生医学证明》登记户口;

2、对在助产机构出生、在助产机构外出生、无法申领或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可补领《出生医学证明》、提交亲子关系凭证、DNA鉴定报告书等;

3、民政福利机构和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凭民政福利机构公函、基层派出所调查核实、DNA鉴定书,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公民事实收养的凭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

4、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其具有中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5、国外出生婴幼儿户口登记,根据相关规定,凭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对外国主管部门或者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认证标签,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具有中国国籍证明》和新生婴幼儿《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出生证明等相关资料,申请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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