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落户实现“随时办”
“从去年7月1日起,马鞍山市新生儿登记入户就已经正式与计生证明脱钩了,各级户政机构和派出所都不得以此为理由,对新生儿不予登记入户。”市公安局户政科科长吴世文向记者介绍,“取消新生儿办理出生入户,需要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的前置条件,实现新生儿落户‘随时办’,彰显依法行政的现代国家治理理念。”
根据规定,婴儿出生后30日内,需向婴儿父母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马鞍山市公安局网站办事指南中公开资料显示,只要备齐婴儿父母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和身份证,以及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就能向派出所申报登记,一般2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预审和登记手续。
1、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领取地点:宝宝出生的医院
需要携带的物品:爸爸妈妈的身份证
2、领取《新生儿入户登记信息卡》
领取地点:家庭居住地附近的居委会(记住不是户口所在地附近的居委会)
需要携带的物品: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结婚证》、户口本首页(集体户口必须)、计划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
3、领取《计划生育证明》
领取地点:宝宝拟定入户所在地附近的街道办
需要携带的物品: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户口本首页(集体户口必须)、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入户登记信息卡》
4、领取《入户登记卡》,办理新生儿入户
办理地点:父(母)户口所在地附近的派出所
需要携带的物品:按照“所需材料”版块准备完整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