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户口迁移政策调整有何亮点呢?
答:新出台的乐清户口迁移政策包括居住就业落户、亲属投靠落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性落户四种类别。在迁入政策的具体设定上,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温州市有关进一步实施更加宽松的落户政策,确定落户标准。
亮点一
大幅度放宽居住就业落户条件
1、购房迁移申报条件
原有政策:在本市购房居住,申请将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必须是本人或配偶的房产证。
新政策:(1) 城镇地区本人和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互相凭对方房屋产权证明落户。(2)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迁入居委会一般为房产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但具备三种情形可以将户口迁入村居委会。一是拟迁入地没有对应的社区居委会;二是原籍为拟迁入村且在该村具有房产证明;三是现户口所在地址同时对应社区居委会和村居委会,且原籍为现户口所在地对应的村居委会。
2、增加了非本市户籍人员租赁居住本市城镇地区私有房屋落户
非本市户籍人员租赁居住本市城镇地区私有房屋3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租赁登记备案(申报登记)3年以上、且该出租房屋已签订治安责任状,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将户口迁入租赁房屋所在地。
亮点二
放宽了投靠类户口迁移条件
投靠类户口迁移申报条件
原有政策:1、具有特殊情形的成年子女投靠本市父母的;2、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或已退休且实际居住在本市投靠成年子女生活的。
新政策:1、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迁移条件,取消了原来要求父母必须要在60周岁以上或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条件要求,对父母年限只要是被投靠子女已经成年即可办理落户;2、新增了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为本市城镇家庭户口的,同一社区居委会无成年子女户籍登记,可允许1名成年子女投靠迁入。对老年父母的概念,也由原来的单纯以年龄定义改为“年龄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按国家、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亮点三
放宽人才类人员落户条件
人才类人员在乐清市的落户条件
原有政策:具有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术工人有中级工以上资格或拥有发明专利,并在我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辖区内落户,也可投靠直系亲属。对就业、社保缴纳、落户地有统一的要求。
新政策:对各类人才在就业、社保缴纳、落户地选择有不同的要求。
1、《乐清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ABCDE类引进人才,可以在本市先落户后择业。
2、本科以上学历和应届大专毕业生可在本市先落户后择业,对社保缴纳不做要求;
3、具有高中(包括中专、技校)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并在我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在本市落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的高技能人才就业即落户,可以不受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限制。
4、具有突出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别需要的特殊人才,经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可以不受社保限制。
5、原籍乐清的人才,可以不受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限制。
亮点四
新增政策性落户
1、被评定获得荣誉称号未超过2年的下列人员,可以在本市落户:
(1)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或者享受温州市级以上劳模待遇);
(2)优秀农民工,先进工作者;
(3)见义勇为个人;
(4)其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人员。
2、经温州市级体育部门审核引进的运动员(未成年人),可以将户口迁入引进单位集体户。
亮点五
取消村证明
原有政策:户口迁移拟落户地为农村地区的,应当提交拟落户地村委会同意接收的证明。
新政策:户口迁移取消“拟落户地为农村地区的,应当提交拟落户地村委会同意接收的证明”,户口迁移不再要求提交村委会同意接收的证明。为方便群众,在2019年2月28日前设置新老政策过渡期,在此期间符合老政策的仍可受理,2019年3月1日起一律执行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