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改革措施
社会治理
加快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建立违法犯罪记录与信用、相关职业准入等挂钩制度。
健全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高效顺畅的海外追逃追赃、遣返引渡工作机制。
行政管理
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
向县级公安机关下放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权限。
改革驾驶人培训考试,推行驾驶人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等制度。
全面实施省内异地验车,逐步推行跨省异地验车。
加快建立跨省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制度。
执法权力
探索实行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制度。
深化执法公开,落实执法告知制度。
完善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工作机制。
完善侦查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工作制度。
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
探索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人事待遇
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
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工资待遇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